向日葵:公司因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被处以300万元罚款
格隆汇4月8日|向日葵公告,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6年4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5年9月22日,向日葵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预案》披露兮璞材料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相结合。截至披露日,兮璞材料自有工厂仍在建、尚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且主要产品系标准化产品,前述主要盈利模式存在误导性陈述。向日葵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浙江监管局对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吴少钦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李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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