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 日,上海交易所“拟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ST/*st)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事项公开征求意见。我们散户要反映给上交所,提出暂停实施的理由如下: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可能许多人都有经历,如果上市公司因为“财务造假、信披违法、大股东占用资金”等违法事项被查处、行政处罚致“ST”时,停牌后开盘时就会无量跌停(特别是财务造假,如康美药业的造假案更甚),如果每次跌10%,无辜的投资者将损失惨重,“征求意见”出来后有网友在“东方财富网”跟帖评论说“以前10天亏完,现在5天就没了”,说的就是这个理。如果每次跌5%,投资者的损失就会少些、亏得慢些,有机会出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披违法”,毕竟散户投资者是不知情的,是无辜的。在现行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程度仍然不高、上市公司诚信自律仍然比较薄弱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披违法仍然很多,很有必要维持戴帽(ST/*st)涨跌幅比例是5%,这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另一方面上市公司ST后,如果下跌太快、面值太低,偿(抵)债能力就弱,不利于还清银行等债权人的债务,不利于投资者索赔,不利于开展重组或重整,故要请沪深交易所谨慎而行、暂缓推出。

2012年,沪深交易所修订股票上市规则,自2012年4月23日起,将风险警示股票(ST\*s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从10%调整为5%。当时监管部门指出,调整ST股票涨跌幅限制是为了加强对高风险股票的交易管控,防止股价剧烈波动给投资者带来过大风险。5%的涨跌幅限制有助于遏制过度投机,避免市场炒作导致股价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在征求意见也说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改革前后同样说词,难以服众。如果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倒建议创业板股票被ST时,涨跌幅限制从20%调整为5%,与主板的ST股一致,比如:创业板股票*st紫天因业绩造假(300280)被处罚“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从7月7日到9日,连续三天跌20%.三天就跌去60%,无辜的投资者损失惨重;作为ST股如果每次仅跌5%,假以时间经过博弈,投资者的损失会少些。

ST股来源于主板,目前才132只,占主板股票仅5.5%,为吸纳资金增加交易量而改为涨跌幅10%,在沪深总成交量中影响不大,不值得“以统一涨跌幅之名”、不必以参照成熟市场为名,将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因为“财务造假、信披违法、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在A股市场短期难以消除,既然短期难以消除,跌幅限制比例还是5%为好,真正市场法治化程度高、成熟了,在推出不迟。A股这个资金蛋糕,资金跑到ST股来了,主板其他股票就少了交易资金,这边“抽血”,那边就“缺血”,得不偿失。而且支持ST股改成涨跌幅10%,有公开支持炒作垃圾股之嫌,不值得提倡,要对市场价值投资导向负责。

如果你站在散户的角度,不想因为买了一只股票遭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披违法、大股东占用资金”被ST而亏损,你可以积极按上交所征求意见的指引到上交所官网:http://www.see.com.cn进入“规则”下面“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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