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刚仔细读了公司关于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作为中小股东,心里不仅没底,反而更慌了。回复函虽然解释了,但有几个核心逻辑依然很难自圆其说,希望能得到管理层或各位股友的指点:


1. 关于“权责不对等”的解释是否合理?

回复函称不参与投决会是“行业惯例”且为了“借助专业能力”。但现实是公司出资占比高达95%,却没有任何决策席位。请问:在承担绝对多数风险的前提下,完全放弃话语权,这真的符合“风险收益对等”的商业原则吗?这是否意味着上市公司对这笔巨额资金失去了实质控制?


2. 关于“预付管理费”的必要性

公告显示需一次性预付3年管理费。在缺乏明确业绩对赌和资金追回机制的情况下,作为无决策权的LP,提前支付大额管理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资金管理的审慎原则?这是否变相增加了上市公司的资金成本?


3. 投资透明度问题

对于基金的具体投向和GP的财务数据,回复依然比较模糊。作为出资95%的大金主,如果连底层资产和管理人的底细都看不透,如何向全体股东保证资金安全?


总结:

回复函虽然给出了理由,但更多是在强调“信任GP”,而回避了“风控缺失”的实质。希望公司能真正站在中小股东利益角度,重新审视这笔交易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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