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方面,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14条举措,包括优化创新药等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形成的引导作用、引导药店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格、强化短缺药保供稳价等。(来源:中国政府网202604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

《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标志着药品定价机制迎来顶层设计革新,深度锚定高质量创新药。该政策多项细则值得重点关注:

1、完善重点环节药品价格方面,强调优化创新药等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实行企业自评,区分高水平创新药、改良新药、通用名药;对于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药,支持其在上市初期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价格。此外,根据真实世界研究结果和临床使用实效,医药企业可在药品首发价格基础上适当调整价格水平;通过真实世界研究完善药品定价体系,进一步在价格体系中捆绑产品的创新属性和临床证据。

2、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形成的引导作用,在医保准入方面,强调患者获益和鼓励创新,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市场规模相匹配、合理体现药品临床价值的支付标准;此外,向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谈判药品的市场价格可不受支付标准约束,即医保外市场(如院外零售、off-label等场景)可实行独立价格,价格体系趋于多元化。

3、促进创新药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方面,鼓励商业保险与慈善参与,拓宽支付渠道;提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落地,鼓励社会力量(如医药企业、慈善组织、专项基金等)参与多层次支付体系。

4、药品的价格体系更加严密化、规范化,包括:公立医院实行零差率销售、完善药学服务价格;推行定点药店公开比价,编制量价比较指数;开展常态化线上线下比价,研判异常价格;强化短缺药保供稳价:动态调整短缺药品清单,优化直接挂网与议价规则;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价格管理,规范报送临时价格等。

综合来看,文件深度锚定高质量创新,利好高临床价值创新药的支付端。文件围绕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提出了顶层设计革新,引入真实世界研究、多元化支付体系等工具,继续推动高价值创新药获得溢价,支付端持续迎来提振。

国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全面布局创新药!截至4月14日,前十大成分股权重超70%,浓缩港股通创新药精华!(来源:国证指数官网,截至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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