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密法》说起,以真实案例为鉴

保密工作,看似遥远,实则与每一位公民息息相关。在我们享受和平安宁、信息便捷的今天,国家秘密的安全正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挑战。什么是国家秘密?什么是保密工作?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今天,我们通过几个真实案例,一起走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筑牢心中的保密防线。

一、什么是国家秘密?

根据《保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它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外交活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等。

简单来说,凡是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安全和利益的信息,都有可能被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

二、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是指依照《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解除以及管理、保护等一系列活动。它包括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涉密人员管理、落实技术防护措施、查处泄密案件等。

保密工作不仅仅是保密部门和涉密单位的职责,更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三、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这意味着,保守国家秘密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每一位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学习中,都有可能接触到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一旦麻痹大意、炫耀心理作祟,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泄密的“帮手”。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看看泄密风险究竟离我们有多近。

四、案例警示:泄密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案例一:朋友圈里的“炫耀”闯了大祸

某国防军工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张某,为在亲友面前“有面子”,利用自己在涉密生产车间工作的便利,趁他人不注意,用手机偷拍正在研发的新型军事装备照片,并发到家庭聊天群中。随后群内亲属又将照片转发至其他线上聊天群,导致涉军涉密信息在互联网迅速扩散,造成严重失泄密危害。最终,张某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资料来源:国家安全部公众号,2025年10月21日)

警示: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涉密场所禁止拍照,涉密信息严禁传播。一时的虚荣,可能换来一生的悔恨。

案例二:学术“热心”带来的泄密

境内某高校青年学者李某,为换取在国外知名期刊发文机会、提升自身学术知名度,主动联络境外某非政府组织学者,托关系将其学生张某派遣到某校企合作公司实习,并私下要求张某违规搜集、分析该公司所掌握的涉密敏感数据。国家安全机关及时采取措施,阻止了李某、张某企图向境外传输涉密数据的行为,及时消除了泄密风险隐患。(资料来源:国家安全部,2025年5月11日)

警示:学术无国界,但科研人员有祖国。对外交流合作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国家秘密不能成为“交换的筹码”。

案例三:网络兼职背后的“钓鱼”陷阱

上海某大学生刘某,想赚取零花钱,被网上“数据调研员”兼职吸引。工作内容看似简单,每周一、三、五去江边高楼拍摄军舰、军港,每次报酬240元。刘某自以为轻松赚外快,实则是用手机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送情报。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资料来源:湖南日报,2026年4月15日)

警示:高薪兼职背后可能是陷阱,遇到类似“拍照”“搜集信息”的兼职,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拨打12339举报。

案例四:办公“马虎”引发泄密

某市属单位信访部门工作人员佟某,在取回涉密文件后因故未能及时送达领导,便将文件放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期间,佟某多次离开办公室维持信访秩序,都未锁门。上访人员杜某趁佟某办公室无人之际将文件拿出,阅读并复印3份,随后将原件放回原位。复印件经多人扩散,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佟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张某行政警告处分。(资料来源:国家保密局监督检查司,2025年8月15日)

警示:保密无小事,细节见责任。涉密文件必须“人走桌清、入柜上锁”,离开办公室务必锁门,麻痹大意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

五、筑牢防线,你我同行

以上案例告诉我们:泄密,可能就发生在一次不经意的拍照、一次随意的聊天、一次疏忽的文件管理中。而每一个泄密行为,都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当做到:

增强保密意识:主动学习《保密法》,了解什么是国家秘密,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泄密。

谨慎处理信息:不在互联网、社交媒体、即时通讯工具中谈论、传播涉密或敏感信息。

遵守保密规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保密制度,不打听、不泄露、不传播。

提高防范能力:对境外机构、陌生人的“调查”“兼职”“合作”保持警惕,发现可疑行为及时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养成良好习惯:涉密文件不随意放置、不私自复制、不带出办公场所;涉密场所不拍照、不录像、不直播。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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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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