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钢股份的关联交易是否损害小股东利益,这是一个长期存在且备受争议的核心问题。根据公开信息和历史事件来看,中小股东普遍质疑并认为其利益受到了损害,核心矛盾集中在与关联方“北方稀土”的交易定价上。
核心争议:稀土精矿的定价公允性
争议的焦点在于,包钢股份作为全球最大的稀土精矿供应商,长期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产品独家销售给关联方北方稀土。
* 巨大的价格“剪刀差”:市场普遍认为,包钢股份向北方稀土的销售价格长期显著低于市场公允价。例如,有分析指出,在某些时期,交易价仅为市场价的38%左右,或长期以“半价”供应。
* 实质性的利润转移:这种定价差异导致了巨额的潜在利润未能体现在包钢股份的报表上,而是转移到了下游的北方稀土。有测算显示,仅2023年,此项关联交易可能隐含了数十亿元的潜在利润转移,这直接影响了包钢股份的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
* 不透明的定价机制:尽管双方后来确立了按季度调整的定价公式,但该公式的具体细节和参数(如成本核算、利润加成)并未完全公开透明,中小股东难以判断其公允性。
中小股东的抗争与僵局
面对这种质疑,中小股东并非没有行动,但结果往往陷入僵局。
1. 股东大会上的否决:历史上,中小股东曾多次在股东大会上集体“用脚投票”,否决了关于提高稀土精矿交易价格的议案。例如在2022年和2024年,相关议案均因中小股东的高比例反对票而未获通过。
2. 博弈的困境:
* 公司方的“最后通牒”:面对议案被否,包钢股份管理层曾发出“威胁”,表示若无法达成协议,将考虑通过公开拍卖等市场化方式销售稀土精矿。
* 现实的限制:然而,行业专家分析指出,由于稀土是国家战略资源,实行严格的计划管控和专营制度,包钢股份的稀土精矿在工艺上可能只有北方稀土能高效处理。因此,所谓的“市场化销售”在现实中难以操作,最终买家可能还是北方稀土,反而会增加交易成本。
* 结果:这使得中小股东的抗争陷入“双输”的僵局——不提价,利润被侵蚀;强行提价或市场化,又可能因交易受阻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的回应与治理改进
面对投资者的强烈关切,包钢股份在近期的报告中也有所回应,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改善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
* 加强沟通:公司表示高度重视投资者关切,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线上路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传递公司价值。
* 完善治理:公司紧跟新《公司法》等法规,修订《公司章程》,撤销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能,同时增设职工董事,以提升治理水平。
* 强调公允性:在近期的关联交易公告(如与包钢集团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公司均声明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原则,利率或费率不高于同业水平,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总结
综合来看,包钢股份的关联交易,特别是稀土精矿的定价问题,在客观上造成了利润从上市公司向关联方转移的效果,被广大中小股东视为对其利益的损害。尽管公司层面加强了沟通和治理,并声称交易公允,但由于稀土资源的特殊性和“一对一”的供应格局,定价机制的市场化改革面临巨大挑战。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若不能得到根本性解决,将持续成为影响投资者信心和公司估值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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