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永安药业(002365)报收于13.64元,下跌3.19%,换手率4.45%,成交量10.91万手,成交额1.49亿元。
当日关注点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96.3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216.85万元。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6万户,较前期略有下降。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63.58%,扣非净利润亏损244.19万元。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拟推进主业发展、科技创新与投资者回报。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96.3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216.8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413.19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股东户数变动近日永安药业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6万户,较3月20日减少59.0户,减幅为0.1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401.0股增加至6409.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8.85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财务报告永安药业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7.83亿元,同比下降6.63%;归母净利润2249.34万元,同比下降63.58%;扣非净利润-244.19万元,同比下降109.13%;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06亿元,同比下降6.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00.28万元,同比下降3265.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62.63万元,同比上升28.93%;负债率9.94%,投资收益3056.02万元,财务费用-11.29万元,毛利率16.92%。
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为2,200,661,591.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87,008,294.36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783,167,007.8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93,429.92元,较上年减少6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41,923.7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083,418.94元,同比增长31.57%。基本每股收益为0.0777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3%。公司拟以总股本294,682,500股扣除回购股份5,537,350股后的289,145,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备专业资质和独立性,审计过程中遵循执业规范,与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沟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审查其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认可其工作过程及结果,认为其勤勉尽责,同意续聘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122号专项报告。经核查,永安药业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与已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不存在不一致。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湖北天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性往来,与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借款等事项。该报告仅用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目的。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潜江齐安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266.38万元,形成原因为借款;对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8,559.00万元,为非经营性往来。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存在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700.00万元。关联方湖北天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经营性往来。所有数据已经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纯祥先生、张冰先生、郭小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冰)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张冰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3次,均以通讯方式参会,无缺席或委托情况。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审议关联交易、高管聘任等事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合规性,认为相关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认可意见。持续学习监管规则,累计现场工作15日,积极与管理层沟通,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文)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文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报告。陈文因个人原因于2025年1月14日离任,任职期间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其他职务,保持独立性。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0次、股东会1次,本人出席股东会1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关注信息披露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累计现场工作1日。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知情权和独立性。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纯祥)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纯祥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包括个人工作履历及独立性说明,全年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3次,均全部出席,未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会计政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审议关联交易、高管聘任等事项。注重与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沟通,关注信息披露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累计现场工作15日。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聘任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小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小华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3次、审计委员会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未有缺席情况。报告期内,重点审议了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加强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沟通,积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审计结果对未来有效性推测具有风险。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124号鉴证报告。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78,316.7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488.00万元后,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77,828.70万元,扣除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62%。该扣除情况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83亿元,净利润719.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9.3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亿元。公司本期期末资产总计22.01亿元,负债合计2.1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82亿元。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深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公司将聚焦牛磺酸、保健食品、一水肌酸主业,提升经营质量;强化科技创新,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增强投资者回报,实施稳定分红并完成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已于2026年4月1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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