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谢谢兄弟们的抬爱。其实吧,我拉黑某些人看不到他发的东西。本质上就是我觉得他写的东西没什么意义。但是你们给我截图,还单独发帖。让我感觉就像生怕我看不到有人骂我。
同志们,特别是感觉我说的对的朋友们。
我都不在乎他们说啥。大家也没必要和他争了。我本身不是法律专业,所以对有些规定的认识可能不全面。不过我身边资深律师还是有不少的。虚心学习这个我做的到。有些内容最好仔细去看看,自己去查查自然知道对错。对于无知的人来说,真没必要和他磨牙。
不过既然你们发出来我看到了,我就简单的聊两句吧。观点如下: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债务人可以为继续营业而借款。这句话我觉得没有歧义。
大家考虑一个问题,如果公司主体没有了,还能继续营业么。
借款来保住上市公司主体,是不是继续营业的前提。
其实今天的新华锦,通过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解决他自己的占用问题更说明问题(这个票都不是占用,仅仅是募资的违规使用)。这里不多拓展了。
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案例供参考,在不同的人面前肯定会有不同的结论。有时候自己的分辨更有意义一点。而不是别人给你的灌输。
不过扣字眼真的没意思。现阶段所有的分析都不过是观点和推测,不是事实,一切都要等时间来回复。 这个时候无所谓对错,只有个人的认知。对了错了又如何?众口难调,千人千面。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对于不看好的,我的策略就是拉黑。
不看好还留着,难不成还立个牌供起来么。
建议大家别没事理他了。真没意思。一只沾满浆糊的苍蝇,你理他越多他爬的越脏。
对待垃圾人的最佳方式,不是与他们斗争,而是保持自己的节奏和选择。
别理他,既是对自己生活的尊重,也是让你远离无谓的麻烦。
送大家一句话吧:心有山水不造作,静而不争远是非。认知不同不必言,三观不合费口舌。
愿我们都能在纷扰的世界里,保持清醒的头脑,用智慧经营自己的生活,远离那些让人生倒退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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