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碳汇/林草碳补新规】


一、新规核心:5月1日起正式落地的碳汇条款(全文重点)


第三十八条(碳汇法定支持条款本次新增强化)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建设,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碳汇造林、草原碳汇修复、自愿减排CCER开发,依法保障碳汇项目收益、规范碳汇确权、交易、分成管理内蒙古人大。
意义:把林草碳汇开发、碳汇补贴、碳汇交易从政策鼓励,上升为地方政府法定职责,5月1日起强制执行。
配套法定规则(同步5.1生效)
林地/碳汇资产确权:林地、林木、森林碳汇资产统一不动产登记发证,明确产权,碳汇收益权可确权、可交易、可抵押内蒙古人大。
国有林区碳汇管控: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碳汇资源,严格按国家+自治区新规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转让、质押碳汇收益内蒙古人大。
复合开发支持:允许碳汇造林+林下经济复合开发,碳汇收益与生态补贴并行发放内蒙古人大。


二、同步5月1日执行:内蒙全套碳补/碳汇配套新政(2026最新)
结合林草局2026年4月最新文件+5.1新法,完整碳补规则如下:
1.官方品牌:北方绿碳(5月起全面上线)
自治区统一打造北方绿碳林草碳汇品牌,建成自治区级碳普惠交易平台,5月1日起简化碳汇项目备案、开发、核证流程,降低CCER开发成本。
2.草原/森林生态补贴(碳基生态补偿,5月延续新标准)
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补贴:每亩1.125元/年(锡林郭勒等盟市执行全区统一标准)
防沙治沙、荒漠草原碳汇造林:中央+自治区双重补贴,5月起按新规确权发放碳汇收益
全国首笔荒漠草原碳汇交易(内蒙):70元/吨,收益直达项目主体/牧民
3.碳汇交易分成新规(5月1日同步执行)
兴安盟全区推广阶梯分成,全区参照执行:
碳价≤100元/吨:政府:企业=7:3
100<碳价≤200元/吨:8:2
200<碳价≤300元/吨:9:1
碳价>300元/吨:超额部分全部归地方生态公益账户
4.2026中央碳补专项资金(5月拨付到位)
内蒙提前下达134.3亿元林草碳汇/生态补贴资金,5月起分批下拨:
41.17亿: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碳生态补偿)
57.69亿:林草生态修复+碳汇造林项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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