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SH000001)$  

2021年1月13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2020)苏0281破申69号民事裁定书,决定受理潍坊汇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虚假债权人,无交易、无当时开具的发票、无当时的资金流水、也无当时的物流证据、无当时货物进出记录,而且已过了3年诉讼时效)对海润光伏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海润公司在2021.01.14公开发布公告(编号:临2021-002),称“公司收到江阴法院2021年1月13日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0281破申69号、《决定书》(2021)苏0281破1号及《通知书》(2021)苏0281破1号”。

看到没有,江阴法院是当天决定受理,当天指定管理人,当天就下达破产清算决定书和告之书,大家想一想啊,一天时间可能完成得了这么多工作吗?当天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不要看一下公司财务报表的呀(当天决定受理,当天指定管理人,当天就下达破产清算决定书和告之书,一切都是预谋,马脚尽露,丑态百出,审计报告即使是神仙一天也看不完啊,事出反常必有妖,而且此案背后有大妖),难道法院也是不看证据就决定清算的呀,当天就出《决定书》(2021)苏0281破1号,江阴法院真牛B啊。这种法院当天指定管理人、当天就出具《受理书》、当天就下达《决定书》及送达通知书,是明显反常理的,是一种早已预谋,事先已准备好了一切,法院犯了法律程序上的致命错误。同时,投资者也注意到,管理人—无锡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锡东会专审[2021]042号)是2021年5月8日才出具的,会计师签名为:冯凯燕、薛菲,也就是说审计报告当时根本就没有,江阴法院还没看到审计报告就在2021年1月13日制作好了破产清算决定书—《决定书》(2021)苏0281破1号及《通知书》(2021)苏0281破1号,真够荒唐。

虽然,过了半年之久,在2021年7月份,又出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决定书》(2021)苏0281破1号,但是前面已经露馅了,已经公告了,有公告为证,固化了证据,同流合污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事早暴露出来了。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