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公告〔2026〕第9号),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金融行业网络营销即将迎来史上最严监管!从银行、保险、证券到第三方支付平台,从抖音直播到微信公众号,无一幸免!

本办法共7章39条,涉及内容规范、行为规范、合作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方面面。以下十大"不得"红线,所有金融机构和平台必须高度警惕!


不得随意使用金融名称和商标

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或未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网站、APP、公众号、小程序、自媒体账号名称中使用涉金融属性字样。

涉金融属性字样包括:金融、融资、贷款、借钱、典当、银行、交易所、交易中心、资产管理、基金、理财、财富管理、投资顾问、证券、期货、股权众筹、保险、商业保险年金、信托、支付、清算、征信、信用评级、外汇、货币兑换等。

同样,未取得资质也不得注册使用包含上述字样的商标。

一批无资质平台要整改了!


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或便利。

非法金融活动包括: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吸收存款、非法放贷、虚拟货币发行交易、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境外机构未经许可面向境内居民提供金融产品服务等。

更狠的是:金融机构不得为私募类产品、场外衍生品开展面向不特定对象的网络营销,也不得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对上述产品开展网络营销!

一批违规引流平台要整改了!


非银支付机构不得营销贷款和资管产品

非银行支付机构迎来重磅限制:

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这意味着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平台在产品设计和流量分发上将受到严格约束,导流模式面临重构!

一批支付平台要整改了!


不得使用诱导性营销话术

网络营销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下行为明确禁止:

1. 使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2. 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或未经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3. 明示或暗示资管产品保本、承诺收益、限定损失;

4. 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与存款、资管产品简单类比;

5. 利用监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程序误导消费者;

6. 片面宣传首期费用优惠诱导消费;

7. 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低利率""无成本"等诱导性用语!

一批夸大宣传要整改了!



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销售环节

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必须明确划分双方责任和义务。红线包括: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介入或变相介入销售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适当性测评、贷款额度测评等金融产品销售环节!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就金融产品与消费者和投资者进行互动咨询!

此外,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恪守技术服务本位,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活动,不得借助技术手段帮助合作金融机构规避监管!

一批越界平台要整改了!


不得违法搭售金融产品

组合销售金融产品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行为禁止:

不得违法搭售金融产品!不得将组合销售金融产品的选项设定为默认同意!

这意味着各类"默认勾选"的搭售套路将被彻底终结!

一批搭售套路要整改了!


直播、短视频营销人员须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

通过公众号、直播、短视频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必须在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或金融机构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法开设的账号进行。

营销人员应当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并获得金融机构授权同意!

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对其从业人员网络营销行为的管理责任,加强合规审查和可回溯管理,保存有关视频、音频、图文资料以供查验。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资质核验,在金融产品营销类账号主页展示金融业务资质或职业资格等认证材料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采取暂停服务、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一批不合规主播要整改了!


不得擅自变更金融机构审核的营销内容

金融机构应当对网络营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由总部统筹管理、审批备案及合规审查的审核机制。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使用经金融机构审核确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营销人员通过公众号、直播、短视频营销的,应当使用经金融机构审核确定的内容,宣传口径应与金融机构审核内容保持一致。

一批私自改稿的平台要整改了!


不得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守信原则,不得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弹窗广告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并提供一键关闭功能。

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开展营销的,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

一批垄断平台要整改了!


违反规定将面临严厉处罚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依法依职责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违反规定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或违规金融业务网络营销的,经金融管理部门认定后,由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一批违规机构要被处罚了!


结语

本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距离现在仅有5个月的整改过渡期。

值得注意的是,与2021年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版将联合发布部门从7个增加到8个(增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文从32条增加到39条,内容更加细化、要求更加严格。

对于保险行业而言,这意味着:

• 保险直播、短视频营销将面临更严资质审核;

• 保险产品不得再使用"高收益""低门槛"等诱导性话术;

• 保险与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的简单对比将被禁止;

• 第三方平台不得再直接介入保险销售环节;

• 从业人员个人账号营销将受到严格管控。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金融营销更要合规先行!各金融机构和平台应立即对照新规开展自查整改,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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