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题推进会,将低空经济纳入中央企业产业焕新行动。相关分析指出,低空经济连续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6年正式升级为"新兴支柱产业",国资委专题推进会,标志着顶层设计从行业引导转向主体落地,低空经济的发展有望进入快车道。

政策持续加码:

2024 年3月,首次将 “低空经济” 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为新增长引擎。

2024年12月,我国设立低空经济发展司,统筹全国低空经济顶层设计、跨部门协调、政策落地。

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纳入培育新质生产力重点行动。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打造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支柱产业。

2026 年 2 月,十部门联合印发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到2027年基本建成行业标准体系。

基础设施完善:截至2025年底,全国在册管理的通用机场数量达到513个,比上年底净增38个,低空飞行服务站46个,覆盖23个省(自 治区、直辖市)。

应用场景丰富:依托无人机、eVTOL 等低空装备,低空经济全面渗透各类民生场景,广泛落地多元实用应用,涵盖同城物流配送、医疗应急救援、城乡日常巡检、现代化农业作业,以及低空观光、短途出行等休闲消费场景,切实赋能民生,全方位赋能民生发展。

成长空间广阔:中国民航局预测,2025年中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将达1.5万亿元,未来低空经济将保持年均25%以上的复合增长率,2035年有望突破3.5万亿元。

2025年低空经济成绩单

截至2025年底,通用航空在册航空器总数达3140架,全国在册管理的通用机场数量达513个,全国通用航空全年共完成飞行121.9万小时。截至2025年底,全行业注册无人机共328.7万架,比上年底增长51.0%;全年无人机累计飞行小时4530.29万小时,同比增长69.89%;全国低空飞行服务站46个,覆盖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3年以来,通用航空指数年化收益率为10.99%,高于市场主流指数及行业指数表现。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ifind,数据统计区间为2013.1.1-2026.4.27。通用航空指数表现:指数近5年(2021-2025)完整年度涨跌幅为:3.92%,-26.60%,0.46%,21.18%,28.71%;国防军工(申万)近5年完整年度涨跌幅:11.17%、-25.30%、-6.79%、7.08%、34.4%;上证指数近5年完整年度涨跌幅:4.80%、-15.13%、-3.70%、12.67%、18.41%,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基金产品未来表现。

2023年以来,低空经济快速发展,指数表现活跃,指数弹性为投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波动交易机会,存在较大的交易空间。

数据来源:wind,统计区间为2023.1.1-2026.4.27

通用航空ETF华夏(159230)紧密跟踪国证通用航空产业指数,以低空经济为核心,覆盖航材及基础设施、飞行器制造、运营服务及场景应用等行业,助力投资人把握低空经济行情,低空经济含量87.69%,商业航天含量65.22%,大飞机含量45.64%。数据来源:iFinD,截至2026.4.28,上述含量占比指数依次为低空经济指数(886067)、商业航天指数(886078)、大飞机指数(885566)。

$中国卫星(SH600118)$$航天彩虹(SZ002389)$$通用航空ETF华夏(SZ159230)$

#航天强国开启征程:商业航天迎黄金时代#

前十大成分股:

风险提示:1.通用航空ETF华夏(159230)为股票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其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目标ETF间接跟踪标的指数,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R4)品种,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像买卖股票一样交易该ETF,主要成本是券商交易佣金和基金运作费用(包括管理费0.5%/年、托管费0.1%/年,均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产品一级市场申购/赎回费率2.本基金存在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标的指数波动、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等主要风险,其联接基金存在联接基金风险、跟踪偏离风险、与目标ETF业绩差异的风险等特有风险。3.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4.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5.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6.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7.本产品由华夏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8.本资料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于投资人的任何实质性建议或承诺,也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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