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SH600010)$  

包钢股份与北方稀土是同属包钢集团的兄弟公司,形成“上游采矿(包钢股份)→下游冶炼(北方稀土)”的排他性产业链关系。

一、股权关系(共同实控+交叉持股)

• 同一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

包钢集团持有包钢股份约55.38%(绝对控股)。

包钢集团持有北方稀土约38.03%(第一大股东)。

• 交叉持股

北方稀土持有包钢股份约0.58%,为其第六大股东。

包钢股份不持有北方稀土股权。

• 最终实控人: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通过包钢集团)。

二、业务关系(独家供应+分工明确)

• 包钢股份(上游):掌控白云鄂博矿(全球最大稀土矿),负责开采铁矿石与稀土矿,生产稀土精矿(原料)。

• 北方稀土(下游):全球最大稀土冶炼加工企业,独家采购包钢股份的稀土精矿,加工成稀土氧化物、永磁材料等。

• 定价机制:自2023年起每季度调价,按上季度稀土氧化物市价确定当季度精矿价格(2026年Q2不含税价38,804元/吨)。

• 交易规模:2024年包钢股份向北方稀土销售稀土精矿76.26亿元;2026年预计采购额198亿元(含税)。

三、核心区别(业务定位不同)

• 包钢股份(600010):钢铁为主、稀土为辅;稀土业务为原料端(卖精矿)。

• 北方稀土(600111):纯稀土全产业链;稀土业务为加工端(买精矿→产成品)。

一句话总结:一家人、上下游、独家绑定、利益高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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