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SZ002031)$  北京证监局这次处罚很有标志性。


事情本身不复杂:两名自媒体运营者冯朋朋、班可可,因为编造、传播涉及上市公司“芯片订单”的虚假信息,被北京证监局处罚。冯朋朋被没收违法所得119.83元,并罚款20万元;班可可被没收违法所得173.70元,并罚款25万元。


也就是说,违法所得只有一两百块钱,但最终罚款是20万、25万。


监管认定的核心问题,是他们发布的文章包含“相关方大量追加某上市公司芯片订单”等虚假信息,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传播扩散,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违反了《证券法》中关于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的规定。


这里面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


第一,罚款并不取决于你靠这篇文章赚了多少钱。自媒体流量收益可能只有百元级别,但如果内容涉及上市公司订单、业绩、重大合作、产业链变化等敏感信息,并且对投资者判断和市场交易产生误导,就可能构成证券违法行为。


第二,“我是转发的”“我是改写的”“我是用AI生成的”,并不能当然免责。班可可的申辩中就提到,内容来自他人文章并经过AI工具生成,但监管并没有采纳。原因在于,他在改写过程中加入了更夸张的描述,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自媒体运营者,应当知道这类信息可能扰乱证券市场。


这件事对财经自媒体的警示很直接:上市公司订单、客户、芯片、AI、算力、业绩这些信息,不能靠听说、猜测、拼接和情绪化放大来写。尤其是“某公司拿到大订单”“某客户追加订单”“某产品供不应求”这类表述,本质上已经接近影响股价的信息披露,如果没有可靠来源,很容易越线。


这次处罚的信号很明确:监管不是只盯上市公司和机构,也会盯自媒体。流量收益很小,不代表违法成本也小。自媒体可以做分析、做观点、做判断,但不能把未经证实的市场传闻包装成确定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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