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知家消息,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涉及电源、负荷、线路、储能等多个主体,既要厘清项目整体与大电网的安全和经济关系,又要做好内部各主体的统筹协调。为此,《通知》要求项目应明确独立的主责单位,负责连接线路、变电设施、储能及运营平台的投资建设,以及项目运营管理、市场交易、电费结算等各方面工作。鼓励项目主责单位由用户、新能源企业或政府合资成立,或由第三方平台公司投资,也可以由具备能力的电源或负荷企业单独投资。
《通知》提出,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
具体来看,《通知》共分为五部分。一是给出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的定义和形态,在单用户绿电直连基础上拓展适用范围和应用场景,推动实现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用能清洁替代。二是明确投资与建设要求,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项目新能源规模及投产时序,要求项目通过灵活的投资模式建立主责单位,负责项目内部电力设施的建设和公平运营。三是细化运行管理要求,明确项目及内部主体、公共电网间的安全责任界面,强调项目内部自平衡管理模式,提升项目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能力,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四是交易与价格机制,明确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允许内部协调优化运行方式、灵活调整发用电曲线,明确计量结算要求并按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缴纳相关费用;同时,探索基于分时计量的绿电溯源机制,与绿证、碳核算等做好衔接。五是做好组织保障,明确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的工作要求。
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多用户绿电直连坚持绿色导向,在单用户绿电直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实现更高水平新能源就近消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和应用场景。在负荷类型方面,支持有绿电消费比例要求、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等企业开展直连;在应用场景方面,允许零碳园区、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等发展直连项目,推动高耗能企业和工业园区等实现用能清洁替代。
二是建立调节能力激励机制,鼓励多用户协同优化用电行为,通过聚合柔性负荷、提升集控管理能力、合理配置储能等方式,提升项目整体调节能力,从而提升项目经济性,鼓励项目内部主体之间探索灵活的协作方式,可以基于主体间不同的调节能力约定调节责任和相应经济补偿标准。
三是支持电网末端更多发展自平衡的产消融合模式。《通知》清晰界定项目和大电网的责任边界。一方面,强调项目内部自平衡、自调节特性,减轻电力系统平衡压力;另一方面,引导项目合理申报接入容量,减少对公共电网的容量占用,提升项目自身经济性的同时,一定程度提高公共电网资产投资效率。
四是建立适应多用户的绿电溯源机制,基于项目各主体的分时表计结果建立了小时级绿电溯源机制,可对各用户的自发自用绿电进行精准计量,与绿证核发、碳排放因子计算和国际绿电溯源等要求做好衔接。
《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储能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锦上添花”,而是绿电直连项目的“标配基建”。在市场需求方面,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将催生大量储能需求。预计到2030年,仅工业园区分布式储能市场规模就将超过5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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