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迅时融创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化妆品,被没收相关产品及违法所得5102.65元,并处罚款10万元。京市监处罚﹝2026﹞170号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委托惠州绵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光希传明酸美白祛斑精华液”,两个批次的产品均检出未标注的祛斑、美白剂成分“-熊果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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