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真正的取舍逻辑,没有黑幕,只有商业自保
1. 买方只接受总量预估+分批下单,绝不签刚性定量合同,这是根源;
2. 上市公司为了规避后续业绩不及预期带来的信披处罚,只能按框架口径发布公告;
3. 月度发货数据属于海外客户机密,依法豁免披露,所以看不到实时执行进度,只能等半年报、三季报营收来验证落地情况;
4. 不存在掩盖“订单子虚乌有”,只是把“总量上限”对外公示,把“月度执行细节”锁在商业保密条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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