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等),多数由控股股东、大股东提名推荐,经股东大会选举聘任。大股东享有提名权,是高管人选的实际输送方,能够决定管理层整体班子;高管履职意志极易受大股东影响:大股东可通过董事会、股东会干预经营、关联交易、资金调配、信息披露、分红、资本运作等全部核心事项;高管本质上是大股东在上市公司的代理人,二者形成利益共同体,大股东有约束、监督高管忠实勤勉履职的天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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