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陈述:
1、股东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于2026‑03‑31披露第一轮减持计划,减持区间2026‑04‑22至2026‑07‑21,计划减持不超过总股本3%。2026‑07‑22发布减持结果公告,本次窗口期一股未减持,理由为股价未达预期。
2、仅间隔2个交易日,该股东于2026‑07‑24无缝衔接再次披露新一轮3%减持预案,减持窗口2026‑08‑17至2026‑11‑16。
3、该股东所持股份来源于国有股权行政无偿划转,持股成本极低。在股价未达到自身心理价位前提下,连续不间断释放减持利空公告。该行为持续给二级市场带来强烈减持恐慌预期,压制股价估值,打压场内做多资金意愿,严重影响中小投资者正常交易判断。
4、质疑:该股东是否本身没有真实减持意愿,仅通过循环反复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长期释放利空情绪影响股价,属于“只发预告、实际不卖”的疑似忽悠式减持行为。

诉求请求:
1、恳请上交所、证监会监管部门介入问询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说明连续两次无缝衔接发布减持预案、前一期完全未实施减持的合理性与真实减持意图。
2、核查该股东是否存在利用减持信息披露,刻意影响二级市场股价预期的不当行为。
3、请将核查问询结果予以公开反馈,维护二级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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