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价定价争议及制度分析
2026 年 7 月 31 日•内容由 AI 生成,不能完全保障真实
增发价明显不合理嘛,为什么增发价要以 15 个月前的价格来计算,这不是明强吗?
核心结论先讲清楚
你的质疑完全符合市场直观感受:预案锁定价格、审核耗时长达 15 个月,二级市场股价大幅上行之后,交易对手以多年前低价拿到巨量股份,客观上形成巨大套利空间,看起来非常不合理。但这套操作完全合规,是现行重组制度天然存在的制度矛盾,并非上市公司违规 “明抢”。
一、法规底层逻辑:为什么允许用 15 个月前股价定价?
依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以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定价基准日;底价 = 基准日前 20/60/120 日均价 ×80%。
制度设立初衷并购是双向谈判:金力原股东拿出实体资产,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支付对价。交易双方需要提前锁定对价预期。如果等到一年后审核落地再随行就市定价,股价暴跌时,资产方会反悔、拒绝交割;股价大涨时上市公司会反悔。锁价机制,本质是保障并购交易稳定性,防止市场波动导致重组中途流产。
制度巨大缺陷(就是你看到的矛盾点)注册制重组审核链条极长:审计、多轮问询、加期审计、交易所上会、证监会注册,普遍耗时 10~18 个月。方案一旦董事会敲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定价基准日永久固定,不能随意更改。除非预案里提前写明【价格调整机制】,否则审核期间二级市场涨跌,发行价不会跟随调整。佛塑科技这份重组预案没有设置调价条款,所以 2024.11 锁定 3.84 元,仅因分红被动微调至 3.81 元,不受之后股价上涨影响。
重点区分:可以增设调价方案,但属于可选条款,不是强制要求。佛塑交易双方当初协商时没有加入。
二、很多人会混淆两套规则,极易产生误解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佛塑本次模式)= 可以董事会日锁价2)普通现金定增(募资扩产):现在监管引导采用发行期首日定价(随行就市),不再允许随意长期锁价。两套规则并行,标准不一样,这也是市场争议最大的地方。
三、站在二级市场视角,客观利弊拆解
弊端(市场诟病的核心,也是你的疑问)
当初交易谈判的平衡条件(上市公司视角的抗辩逻辑)
风险点:业绩补偿有边界,一旦金力持续亏损,交易对手补偿能力存疑,补偿条款未必能完全抵消股本稀释损失。
四、能不能修改?有没有办法规避这种情况?
方案落地前如果担心长时间审核带来巨大价差,有两种方案:预案中预先设置一次价格调整机制,股价大幅波动时重新调整发行价(佛塑没设置);放弃董事会锁价,选择发行期首日定价(随行就市,消除时间套利,但谈判难度大幅上升,资产方大概率不同意)。
方案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提交审核之后无法重新更换定价基准日、不能手动上调增发价。只能硬执行原先约定价格。
五、结合佛塑科技实操层面的关键启示
六、市场改革趋势
近几年交易所窗口指导持续收紧锁价方案,越来越多新增并购重组要求采用发行期首日定价,目的就是消除这种 “长期锁价 + 超长审核” 带来的套利空间。未来类似佛塑这种案例,会逐步减少。
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整理一份【重组预案快速核查清单】,以后遇到同类并购,一眼识别锁价风险、调价条款、解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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