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投资视点
互联网龙头具备双重增长逻辑
当前互联网龙头估值已跌至历史低位区域,并且具备消费复苏+AI云双重增长逻辑,值得关注。全球资金高低切换持续,前期海外科技大涨、港股互联网持续调整,目前性价比凸显。一旦消费数据边际好转,电商基础盘回暖,市场会重估云与大模型业务价值,中长期上行空间充足。头部互联网企业兼具防御与成长弹性,对比高位AI硬件,互联网板块估值泡沫小、抛压基本消化,若后续宏观消费回暖,有望成为资金优先切换的核心洼地。
二、一周股市
上周市场横盘震荡 日均成交金额大幅缩量上周市场横盘震荡,风格方面,以通信、电子为代表的科技股表现较弱。具体行业方面,传媒、社会服务、商贸零售表现较强,通信、电子、机械设备表现较弱。上周市场日均成交金额大幅缩量。上周大盘日均成交额22,715.77亿元,较7月20日-7月24日交易日期间均值减少2,313.96亿元。截至7月31日上证指数收报3,832.26点,近5个交易日累计上涨0.47%;深证成指收报13,578.93点,近5个交易日累计下跌1.42%;创业板指收报3,343.96点,近5个交易日累计下跌3.93%。
注:数据起始日期2026/07/27,截止日期 2026/07/31 板块方面 上周传媒、社会服务、商贸零售表现较强。 概念方面 上周财税数字化、AI视频、乳业表现较强。 两融方面 截至7月31日融资余额25,891.17亿元,较7月24日减少774.86亿元。 沪深港通方面 上周南向资金合计净流出162亿人民币。截至上周末,上证A股市盈率17.78倍;深圳A股市盈率43.72倍;沪深300市盈率14.38倍(以上均为TTM市盈率)。(数据来源:大智慧、IFinD资讯)
三、海外市场
海外股市上周涨跌不一
美国方面截至上周五(7月31日)收盘,
1道指涨0.53%,报52,485.03点,周涨1.04%;
1纳指涨1.00%,报25,373.85点,周涨1.59%;
1 标普500 涨0.70%,报7,489.72点,周涨1.05%。
欧洲方面截至上周五(7月31日)收盘,
1英国富时100指数跌0.27%,报10,868.05点,周涨1.23%;
1法国CAC40指数涨0.28%,报8,509.64点,周涨0.40%;
1德国DAX指数涨0.07%,报25,629.24点,周涨2.11%。
亚太方面截至上周五(7月31日)收盘,
1日经225指数涨4.03%,报64,362.02点,周跌0.39%;
1 韩国综合指数涨17.91%,报6,595.45点,周跌1.42%;
1澳洲标普200指数涨0.10%,报8,976.80点,周涨2.33%;
1新西兰NZ50指数跌0.46%,报13,699.28点,周跌0.53%。
(数据来源:Wind)
四、理财锦囊
什么是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既是基金的当事人,又是基金的主要服务机构。除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外,基金市场还有许多面向基金提供各类服务的其他机构。这些机构主要包括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支付机构、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估值核算机构、投资顾问机构、评价机构、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1. 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是指基金宣传推介、基金份额发售或者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并收取以基金交易(含开户)为基础的相关佣金的活动。基金销售机构是指从事基金销售业务活动的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以从事基金销售的其他机构。目前可申请从事基金代理销售的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2. 基金销售支付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是指基金销售活动中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投资人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活动。基金销售支付机构是指从事基金销售支付业务活动的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从事销售支付活动的,应当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商业银行除外),并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和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安全、独立和及时划付。基金销售支付机构从事公开募集基金销售支付业务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备案。
3.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份额登记是指基金份额的登记过户、存管和结算等业务活动。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是指从事基金份额登记业务活动的机构。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也可以委托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公开募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担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并管理投资人的基金账户;负责基金份额的登记;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法律法规或份额登记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4. 基金估值核算机构:基金估值核算是指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基金估值核算机构是指从事基金估值核算业务活动的机构。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办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也可以委托基金估值核算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基金估值核算机构拟从事公开募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
5. 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基金投资顾问是指按照约定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人等服务对象提供基金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产品的投资建议,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业务活动。基金投资顾问机构是指从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活动的机构。基金投资顾问机构提供公开募集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应当向工商登记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申请注册。未经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注册,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对其服务能力和经营业务进行如实陈述,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6. 基金评价机构:基金评价是指对基金投资收益和风险或者基金管理人管理能力进行的评级、评奖、单一指标排名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评价活动。评级是指运用特定的方法对基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或者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进行综合性分析,并使用具有特定含义的符号、数字或者文字展示分析的结果。基金评价机构是指从事基金评价业务活动的机构。基金评价机构从事公开募集基金评价业务并以公开形式发布基金评价结果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客观公正,依法开展基金评价业务,禁止误导投资人,防范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
7. 基金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基金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是指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服务机构提供基金业务核心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和基金交易电子商务平台等的业务活动。从事基金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或者取得相关资质认证,具有开展业务所需要的人员、设备、技术、知识产权等条件,其信息技术系统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等的业务规范要求。
8. 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独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基金提供法律、会计服务。(数据来源:基金业协会【投资者之家】栏目)风险提示:本材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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