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贝斯美 全资子公司永安化工26年1月检察院公诉,4月判定单位犯罪,污染环境罪,罚款15万元了事。案例2.宜宾纸业全资子公司汇洁环保25年4月公诉一二审判决单位犯罪成立,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案例3.高能环境子公司重庆耀辉判决后高管4年有期徒刑罚金加生态赔偿共计2000万,正常经营。案例4.昊帆生物子公司福斯特与金浦一样7月份刚移交法院,同样在博弈是否单位犯罪,尚未结案。案例5.辉丰股份判定子公司加上市公司本身共同犯罪,多名高管入狱罚500万,判st主要是信息披露违规,现已去帽。上述化工企业这类单位犯罪判决大抵如此,不涉及单位的更多更无需担心。之所以风险告知书要强调退市风险,这是规定的行文要式,不要过度解读。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