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焦作万方中小股东:9月7日投票前,把这笔账算清楚
我不反对重组,也不否认三门峡铝业的资产价值。
但这次交易新增约59.21亿股,而焦作万方原总股本约11.92亿股。重组完成后总股本约71.13亿股,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约16.76%。
因此,判断重组是否真正有利于老股东,不能只看资产规模和合并后利润,更应该看:
每股收益到底增加了多少?重组之后我们是赚了还是亏了?
我们把账一步一步算清楚。
---
第一步:重组前焦作万方现在能赚多少钱?
2026年上半年,焦作万方归母净利润:
12.30亿元,同比增长129.58%。
如果仅做简单年化:
12.30 × 2 = 24.60亿元
以原总股本约11.92亿股计算:
24.60 ÷ 11.92 ≈ 2.06元/股
也就是说,在这个“2026年上半年利润简单年化”的假设下,重组前EPS约为:
2.06元/股。
*注意:这只是测算假设,不代表焦作万方未来一定保持24.60亿元年利润。
---
第二步:重组以后股本变成多少?
原股本:
11.92亿股
新增:
59.21亿股
合计:
11.92 + 59.21 = 71.13亿股
因此,原股东持股比例:
11.92 ÷ 71.13 ≈ 16.76%
这就是这次重组最重要的成本:
原股东让出了约83.24%的上市公司股权。
---
第三步:如果要求重组后EPS不能下降,需要多少利润?
重组前假设EPS:
2.06元/股
重组后股本:
71.13亿股
那么重组后至少需要的归母净利润:
71.13 × 2.06 ≈ 146.5亿元
而焦作万方自身假设利润有:
24.60亿元
因此:
146.5 - 24.6 ≈ 121.9亿元
也就是说:
在“焦作万方维持24.60亿元年利润、重组后不考虑估值提升、只要求EPS不被摊薄”这一组假设下,三门峡铝业需要贡献约122亿元/年的归母净利润。
---
第四步:更值得深思的是——用发行价PE来算,指向的还是122亿
本次发行价格是:
5.39元/股
以焦作万方年化EPS约2.06元计算,焦作万方现在的pe约5.6,但发行价5.39元对应的PE仅为:
5.39 ÷ 2.06 ≈ 2.6倍
也就是说,公司实际上是在按2.6倍PE的价格,用老股东的股份去“购买”三门峡铝业。
那么问题来了:
本次交易作价约319.17亿元。
如果要求三门峡铝业也按同样的2.6倍PE来估值——也就是说,用同一个定价标准来衡量“买得值不值”——那么三门峡需要具备的净利润是:
319.17 ÷ 2.6 ≈ 122亿元/年
又是122亿!
这不是巧合!
“EPS不摊薄”这条线算出来需要122亿;
“发行价PE”这条线算出来还是需要122亿!
两条独立的逻辑线,指向同一个数字。
这说明什么?
说明122亿不是我们主观设定的“高要求”,而是交易方案本身隐含的数学必然结果。
如果三门峡达不到这个利润水平,那么:
· 从EPS角度看,老股东每股收益会被摊薄;
· 从定价角度看,用2.6倍PE买进来的资产,反而不如老资产“便宜”。
---
第五步:再看看三门峡目前的盈利水平
公开数据中,三门峡铝业2025年净利润约:
58.30亿元
重组方案中的2026年业绩承诺为:
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2.39亿元
所以必须看到一个非常明显的差距:
122亿元,远高于三门峡2025年净利润58.30亿元,更高于2026年业绩承诺32.39亿元。
---
第六步:怎么才算公平合理?为什么是5.39元?按现价定增会怎样?
有人会说:5.39元是合规的,是按规则锁定的历史定价基准日。
这个说法没有错。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必须是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不得低于基准日前120日均价的80%。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距今已超过一年,当时股价就在5-6元区间,5.39元/股确实具有规则依据。
但是!老股东应该问一个更进一步的问题:
为什么不能用今天的价格来重新确定发行规模?
我们用同样的319.17亿元交易作价做一个对比:
定价方式 发行价 需要发行股数 老股东最终持股比例
原方案,发行价5.39元, 需要发行股数59.21亿股, 老股东最终持股比例16.76%
如果按现价11.46元发行, 发行价11.46元, 需要发行股数27.85亿股, 老股东最终持股比例约30%
如果按当前PE约5.5倍发行, 发行价11.33元, 需要发行股数28.17亿股, 老股东最终持股比例约30%
同样是319亿元的资产,定价从5.39元变成11.46元,新增股份减少超过31亿股,老股东持股比例从不足17%提升到约30%,几乎翻倍。
相应地,三门峡需要贡献多少利润才能让重组后EPS不低于重组前?
按现价定增:重组后总股本 = 11.92 + 27.85 ≈ 39.77亿股,不摊薄所需总利润 = 39.77 × 2.06 ≈ 81.9亿元,三门峡需要贡献 = 81.9 - 24.6 ≈ 57.3亿元。
从122亿降到约57亿,门槛直接砍半。
公司反复强调"5.39元合法合规"——但合法不等于对老股东公平。
法规只是划了一条底线(不低于基准日均价的80%),但在这条底线之上,用多低的价格发行,直接决定了老股东被稀释的程度。
"合规"解决的是能不能做;"公平"解决的是应不应该这么做。
如果公司认为5.39元今天仍然公平,那就应该用最新数据重新向股东证明——而不是简单地说"合规"。
所以,“319亿元贵不贵”不能只看资产规模。
---
真正值得老股东关注的是三个不同的门槛
第一:资产估值门槛
三门峡长期能赚多少钱,决定319亿元到底贵不贵。
第二:EPS不摊薄门槛
在上述假设下,三门峡约122亿元利润,才达到重组后EPS不低于重组前的水平。
第三:真正增厚门槛
如果要求重组以后原股东每股收益不仅不下降,而且明显提高,那么三门峡需要贡献的利润还要进一步超过122亿元。
---
所以我们不是简单地说:
“三门峡不好。”
也不是简单地说:
“319亿元一定高估。”
而是要求公司回答一个最核心的问题:
原股东让出约83.24%的上市公司股权,换进三门峡铝业之后,到底能得到多少新增的每股收益?
如果公司能够证明:
三门峡未来正常化利润足够高,319亿元作价合理,59.21亿股发行造成的稀释能够被新增利润充分覆盖,重组后原股东每股价值能够明显提升,
那么重组当然值得支持。
但如果只是:
总资产变大了、总利润增加了、上市公司规模扩大了,
却没有证明:
原股东每一股真正得到更多利益,
那么对于老股东而言,这笔交易就需要重新审视。
---
所以我9月7日选择反对延期。
不是反对三门峡铝业。
不是反对产业整合。
而是认为:
一年多过去,双方基本面已经发生变化,今天应该用今天的数据重新验证今天的交易。
59.21亿股到底值不值得发?
319.17亿元到底对应多少正常化利润?
重组以后原股东每股收益到底增加还是减少?
如果改用现价定增,只需要发行不到28亿股,老股东持股比例翻倍——为什么公司不这么做?为什么连重新论证都不做,只是简单延期一年?
这些问题,应该在股东投票之前算清楚。
如果你也认为这笔账应该算清楚,请独立判断,并依法行使自己的表决权。
不是反对重组,而是反对在重大基本面变化之后,对原方案简单延期一年。
让数据说话,让每一股都算得明白。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