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焦作万方中小股东:9月7日投票前,把这笔账算清楚

我不反对重组,也不否认三门峡铝业的资产价值。

但这次交易新增约59.21亿股,而焦作万方原总股本约11.92亿股。重组完成后总股本约71.13亿股,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约16.76%。

因此,判断重组是否真正有利于老股东,不能只看资产规模和合并后利润,更应该看:

每股收益到底增加了多少?重组之后我们是赚了还是亏了?


我们把账一步一步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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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重组前焦作万方现在能赚多少钱?

2026年上半年,焦作万方归母净利润:

12.30亿元,同比增长129.58%。

如果仅做简单年化:

12.30 × 2 = 24.60亿元

以原总股本约11.92亿股计算:

24.60 ÷ 11.92 ≈ 2.06元/股

也就是说,在这个“2026年上半年利润简单年化”的假设下,重组前EPS约为:

2.06元/股。

*注意:这只是测算假设,不代表焦作万方未来一定保持24.60亿元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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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重组以后股本变成多少?

原股本:

11.92亿股

新增:

59.21亿股

合计:

11.92 + 59.21 = 71.13亿股

因此,原股东持股比例:

11.92 ÷ 71.13 ≈ 16.76%

这就是这次重组最重要的成本:

原股东让出了约83.24%的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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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如果要求重组后EPS不能下降,需要多少利润?

重组前假设EPS:

2.06元/股

重组后股本:

71.13亿股

那么重组后至少需要的归母净利润:

71.13 × 2.06 ≈ 146.5亿元

而焦作万方自身假设利润有:

24.60亿元

因此:

146.5 - 24.6 ≈ 121.9亿元

也就是说:

在“焦作万方维持24.60亿元年利润、重组后不考虑估值提升、只要求EPS不被摊薄”这一组假设下,三门峡铝业需要贡献约122亿元/年的归母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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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更值得深思的是——用发行价PE来算,指向的还是122亿

本次发行价格是:

5.39元/股

以焦作万方年化EPS约2.06元计算,焦作万方现在的pe约5.6,但发行价5.39元对应的PE仅为:

5.39 ÷ 2.06 ≈ 2.6倍

也就是说,公司实际上是在按2.6倍PE的价格,用老股东的股份去“购买”三门峡铝业。

那么问题来了:

本次交易作价约319.17亿元。

如果要求三门峡铝业也按同样的2.6倍PE来估值——也就是说,用同一个定价标准来衡量“买得值不值”——那么三门峡需要具备的净利润是:

319.17 ÷ 2.6 ≈ 122亿元/年

又是122亿!

这不是巧合!

“EPS不摊薄”这条线算出来需要122亿;

“发行价PE”这条线算出来还是需要122亿!

两条独立的逻辑线,指向同一个数字。

这说明什么?

说明122亿不是我们主观设定的“高要求”,而是交易方案本身隐含的数学必然结果。

如果三门峡达不到这个利润水平,那么:

· 从EPS角度看,老股东每股收益会被摊薄;

· 从定价角度看,用2.6倍PE买进来的资产,反而不如老资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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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再看看三门峡目前的盈利水平

公开数据中,三门峡铝业2025年净利润约:

58.30亿元

重组方案中的2026年业绩承诺为:

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2.39亿元

所以必须看到一个非常明显的差距:

122亿元,远高于三门峡2025年净利润58.30亿元,更高于2026年业绩承诺32.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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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怎么才算公平合理?为什么是5.39元?按现价定增会怎样?

有人会说:5.39元是合规的,是按规则锁定的历史定价基准日。

这个说法没有错。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必须是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不得低于基准日前120日均价的80%。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距今已超过一年,当时股价就在5-6元区间,5.39元/股确实具有规则依据。

但是!老股东应该问一个更进一步的问题:

为什么不能用今天的价格来重新确定发行规模?

我们用同样的319.17亿元交易作价做一个对比:

定价方式 发行价 需要发行股数 老股东最终持股比例

原方案,发行价5.39元, 需要发行股数59.21亿股, 老股东最终持股比例16.76%

如果按现价11.46元发行, 发行价11.46元, 需要发行股数27.85亿股, 老股东最终持股比例约30%

如果按当前PE约5.5倍发行, 发行价11.33元, 需要发行股数28.17亿股, 老股东最终持股比例约30%

同样是319亿元的资产,定价从5.39元变成11.46元,新增股份减少超过31亿股,老股东持股比例从不足17%提升到约30%,几乎翻倍。

相应地,三门峡需要贡献多少利润才能让重组后EPS不低于重组前?

按现价定增:重组后总股本 = 11.92 + 27.85 ≈ 39.77亿股,不摊薄所需总利润 = 39.77 × 2.06 ≈ 81.9亿元,三门峡需要贡献 = 81.9 - 24.6 ≈ 57.3亿元。

从122亿降到约57亿,门槛直接砍半。

公司反复强调"5.39元合法合规"——但合法不等于对老股东公平。

法规只是划了一条底线(不低于基准日均价的80%),但在这条底线之上,用多低的价格发行,直接决定了老股东被稀释的程度。

"合规"解决的是能不能做;"公平"解决的是应不应该这么做。

如果公司认为5.39元今天仍然公平,那就应该用最新数据重新向股东证明——而不是简单地说"合规"。

所以,“319亿元贵不贵”不能只看资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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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值得老股东关注的是三个不同的门槛

第一:资产估值门槛

三门峡长期能赚多少钱,决定319亿元到底贵不贵。

第二:EPS不摊薄门槛

在上述假设下,三门峡约122亿元利润,才达到重组后EPS不低于重组前的水平。

第三:真正增厚门槛

如果要求重组以后原股东每股收益不仅不下降,而且明显提高,那么三门峡需要贡献的利润还要进一步超过1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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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不是简单地说:

“三门峡不好。”

也不是简单地说:

“319亿元一定高估。”

而是要求公司回答一个最核心的问题:

原股东让出约83.24%的上市公司股权,换进三门峡铝业之后,到底能得到多少新增的每股收益?

如果公司能够证明:

三门峡未来正常化利润足够高,319亿元作价合理,59.21亿股发行造成的稀释能够被新增利润充分覆盖,重组后原股东每股价值能够明显提升,

那么重组当然值得支持。

但如果只是:

总资产变大了、总利润增加了、上市公司规模扩大了,

却没有证明:

原股东每一股真正得到更多利益,

那么对于老股东而言,这笔交易就需要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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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9月7日选择反对延期。

不是反对三门峡铝业。

不是反对产业整合。

而是认为:

一年多过去,双方基本面已经发生变化,今天应该用今天的数据重新验证今天的交易。

59.21亿股到底值不值得发?

319.17亿元到底对应多少正常化利润?

重组以后原股东每股收益到底增加还是减少?

如果改用现价定增,只需要发行不到28亿股,老股东持股比例翻倍——为什么公司不这么做?为什么连重新论证都不做,只是简单延期一年?

这些问题,应该在股东投票之前算清楚。

如果你也认为这笔账应该算清楚,请独立判断,并依法行使自己的表决权。


不是反对重组,而是反对在重大基本面变化之后,对原方案简单延期一年。

让数据说话,让每一股都算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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