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修订后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相比旧版核心变化集中在分类转让标准、减持规则、终止转让安排三大方向,整体呈现“扶优限劣、压实责任、衔接新《公司法》”的特点。
分类转让频次规则大幅收紧
5系(每周5次转让)门槛升级:旧规允许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5系资格,新规要求必须拿到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同时满足“股东权益为正 或 扣非净利润为正”,二者缺一不可。
3系(每周3次转让)范围明确:仅两类情形可保留3次转让频次:一是标准无保留意见但净资产、净利润同时为负;二是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其余情形不再纳入3系。
1系(每周1次转让)覆盖扩容:审计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未按期披露年报/中报、未签署转让服务协议的公司,直接降为每周仅周五转让1次。
设置过渡期缓冲:2025年年报确定的5/3/1频次全部保留,不追溯调整,自2027年4月披露2026年年报起才正式启用新标准,市场测算约67%的原3系公司将降频为1系。
大股东减持规则细化
区分控股股东、实控人与普通持股5%以上股东,实行差异化精准管理。
明确一致行动人需共同遵守减持限制,拓宽不得减持的规制主体范围。
新增“关键少数”负面情形:公司及相关主体涉及证券违法违规立案、罚没款未足额缴纳等情形时,相关人员不得减持股份。
授权全国股转公司对异常转让行为实施自律管理。
终止转让出口机制完善
新增主动终止转让情形:公司完成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后不再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并注销的,应当申请终止股票转让。
衔接新《公司法》要求:新增“被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作为强制终止转让情形,打通市场出清渠道。
明确重新上市、转至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也需办理股票终止转让手续。
配套交易细节优化
盘中价格揭示机制进一步细化:转让日10:30、11:30、14:00各揭示一次预估成交价,14:00后每10分钟揭示一次,14:50后每分钟揭示一次,15:00统一集中撮合成交。
维持5%的涨跌幅限制,申报买入需为100股的整数倍,不足100股的零散股份只能一次性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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