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程立中)

发函方:

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鑫易矿业(衡阳)有限公司

 

我方两家单位系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00056,证券简称:R 金荔 1,以下简称 “金荔科技”)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就贵董事会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公告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与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发生时间严重冲突事宜,正式向贵董事会作出如下催告:

一、2026 年 6 月 5 日,我方已正式向贵董事会书面提交《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监事会换届、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贵董事会收到该书面提议后,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规定在十日内向我方出具同意或者不予召开的书面答复,拒不履行股东大会召集的法定职责。后我方又向公司监事会书面提请召集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样未履行召集义务。据此,我方依法取得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权利。

二、我方已于2026 年 9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对外向全体在册股东公告:我方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6 年 9 月 24 日上午 8:00,会议地点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政府会议室,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19 日审议董事会换届、监事会换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该公告一经刊登即对全体股东发生公告效力,广大股东已经知悉本次会议全部安排。

三、贵董事会前期怠于履行法定召集义务的情形下,在我方2026 年9月8日发送函告后,仍然于 9 月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通讯会议,依据其他股东提交的提案,审议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外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故意将会议时间同样设置为 2026 年 9 月 24 日上午 8:00,召开同一届次临时股东会,仅变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审议议案

贵董事会该行为直接造成同一家公司在同一时刻存在两场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议案均不相同的同一届次临时股东大会,客观上导致全体在册股东无法同时到场参会、行使表决权,妨碍、剥夺广大中小股东法定股东权利,属于滥用董事会职权,人为制造公司治理僵局,亦对金荔科技重整后续遗留事项处理造成严重干扰。

 

现我方郑重向贵董事会提出要求
一、请贵董事会收到本催告函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我方出具书面回复,立即调整贵方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届次和会议日期,避开 2026 年 9 月 24 日,彻底消除两场股东大会的时间冲突,保障全体股东能够正常行使参会权与表决权

二、若贵董事会无视本次催告,仍然执意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上午 8 时召开该场临时股东大会,我方将继续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提交投诉,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将由贵董事会全体责任董事承担。

本催告函通过 EMS 邮政特快专递、电子邮件双重方式送达,快递底单、邮件收发记录均作为证据予以留存。

特此函告。

发函方(盖章):

 

 

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                    鑫易矿业(衡阳)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10

 

附件

1、我方 2026‑09‑04《证券时报》股东大会公告报纸
2、2026 年 98日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提议开会函及送达凭证
3、金荔科技 2026-041、2026-042 号公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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