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SZ002401)$ 2026年9月11日发生了两件看似独立、实则呼应的事,放在一起看更有意思。
一、两件事实
事件1: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上线试运行,中远海科位列首批公示名单。
9月11日,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首批公示56份登记凭证,上海数据交易所等三家机构纳入全国数据产权登记机构目录。从公示页面看,中远海科(002401.SZ)登记的标的是"2022年至2026年全球主力商船的船舶航行全生命周期行为数据",登记机构为上海数据交易所,登记类型为初次登记,公示期2026年9月11日至9月18日,目前状态为"公示中"。
数据概述显示,该数据集覆盖抵离港、区域穿行、恶劣气象、航行异常、STS作业、船舶会遇等6大类24小类行为识别数据,以API接口或离线文件交付,支持实时及历史查询,可用于航行安全、航线优化、绿色低碳监测、供应链追踪、航运保险风控等场景。权利配置方面,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项权利均登记在中远海科名下,权利期限栏记载为"长期有效,无区域限制"——但需注意,依据《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第二十六条,登记凭证本身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五年,期满需办理续期登记。"权利期限"是权利配置的约定,与凭证有效期是两个概念。
事件2:同日,工信部公开发布《"人工智能+软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该方案(工信部信发〔2026〕209号)成文于9月2日,9月11日对外公开发布。方案提出到2028年,智能编程工具推广应用覆盖2万家规模以上软件企业,累计实施100项软件企业智能化技改项目,在重点行业打造100个智能体软件标杆应用,孵化5个以上优质开源项目;到2030年关键软件全面实现智能化升级。方案第(八)条明确培育垂直领域专业智能体软件,第(十五)条支持建设软件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促进数据与模型相互增益。
二、为什么这两件事要放在一起看
1. 政策拼图的两块正在合拢。
一边是数据要素的"确权基础设施"——国家数据局主导的登记体系,依据《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将数据产权拆分为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置登记;另一边是AI应用的"产业动员令"。数据确权解决"数据是谁的、能不能交易",AI+软件解决"数据怎么用出价值"。中远海科恰好站在两个政策的交叉点上。
2. 中远海科的卡位具有组合优势。
公司实控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控股股东为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持股48.96%,截至2026年中报),主业覆盖航运信息化、智能交通,旗下有船视宝平台、Hi-Dolphin航运大模型等产品线。
需要客观看待的是: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本身是国际海事组织要求的公开广播数据,原始数据获取门槛并不算高。公司真正的差异化,在于行为识别算法、行业Know-how的加工能力、央企背景的场景资源,以及此次登记所确认的衍生数据权属——三者叠加才构成护城河,而非"数据本身稀缺"。此次登记的数据来源标注为"协议取得、衍生创造",也符合《指引》第二十条对衍生数据产权的认定路径(要求与原始数据在内容、形式、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异,且价值显著高于原始数据)。
3. 从"数据资源"到"数据资产"的制度通道在打通。
依据《指引》第三十一条,登记凭证可在四类场景中作为证明:数据流通交易中的权属证明;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担保、作价入股中的合法控制证明;数据纠纷解决中的权属证据;企业培育认定等支持政策中的数据情况证明。此次公示明确了经营权,意味着这套数据未来对外商业化(API订阅、保险风控服务等)有了权属基础。
三、观察清单
后续可跟踪的几个信号:公示期结束后凭证是否如期核发;三季报中数据产品收入的披露口径;数据资产入表的实际进展;船视宝数据产品在上海数交所的成交情况;"AI+软件"专项行动的试点名单是否覆盖公司。
一句话总结:政策给的是"制度通道",公司自己得把产品和服务跑通。这次登记公示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含金量高低最终要看数据业务的实际收入兑现。
本文仅为公开信息梳理与个人分析,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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