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正关心的不是谁进董事会,而是谁有能力把企业经营好。懂制造、懂客户、懂研发、懂团队管理的人,完全可以公开比经营能力、比业绩、比长期价值创造。
如果未来我持股达到相应条件,我也愿意按照规则参与公司治理,但前提还是拿经营能力说话,而不是靠资本运作、控制权博弈来证明自己。
对长期股东来说,最需要警惕的不是新股东进入,而是公司经营逻辑如果从“做产业、做产品、做长期价值”变成“围绕股价、控制权和资本退出做文章”,那当然会直接影响我是否愿意继续长期持有。
所以我支持所有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但同样希望大家把最重要的问题讲清楚:谁能给公司带来长期经营价值?
董事会不是资本玩家的席位分配场,最终还是要看谁能把企业做得更好。现在的问题很简单:几个人先后进入前十大、持续增持,后来又一起参与董事会换届,公司之前对这些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一直披露“未知”。现在行为都已经发展到共同参与公司治理了,董事会是不是应该重新认真核查一次?
查六个人的增持时间、资金来源、历史关系、投票记录、提名过程,有没有事先协商或者共同安排。
没有一致行动,查完公开说明,大家都放心;如果有,就依法披露。
这不是站哪一边的问题,是上市公司治理透明度的问题。
以前“不知道”可以理解,现在已经出现共同治理行为,再继续“不知道”,董事会就有必要解释为什么不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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