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实控人董德熙、赵方灏、张继周以2.128亿元套现款为限,以无息借款或增资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等额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高息负债;
(2)请公司董事会启动股份回购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实控人本次套现总额的50%,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3)请实控人公开承诺自本次回复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以任何形式减持公司股份;
(4)请公司将上述诉求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是否采纳。如不采纳,请逐项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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