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的公司都是相似的,不靠谱的公司各掉各的链子。



 



A股史上最严退市新规来啦,新加入涉“五大安全”强制退市条文



 



11月16日,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及修订完善后的《股票上市规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规则。明确了4种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即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新增社会公众安全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回应社会期待。《办法》将切实提高退市效率,第一,将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暂停上市期间,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第二,重大违法的公司被暂停上市后,不再考虑公司整改、补偿等情况,6个月期满后将直接予以终止上市,不得恢复上市;第三,除欺诈发行外的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间间隔由1年延长为5年;第四,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公司不得重新上市,一退到底。



 



退市新规的一个关键新增点就在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应予退市。交易所将其分为三种情形: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依法被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



 



深交所指出,将上市公司涉及“五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纳入退市情形,有利于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上市公司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维护国家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健康安全等方面作出表率。同时提高风险意识,更广泛保护投资者权益。



 



*ST长生、*ST百特、金亚科技或成“祭旗之鬼”



 



深交所同时启动对长生生物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机制,宣布*ST长生自11月19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将会根据相关规则作出是否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就目前而言,长生生物遭遇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概率非常高,而一旦进入退市程序,近期参与长生生物买卖的资金将会悉数被套。



 



七涨停后“突然死亡”,在*ST长生僵尸还魂、火中取栗游戏中乐此不疲的博傻客们这下尝到了乐极生悲的滋味。而就在退市新规刚发布,*ST百特金亚科技紧跟着发布了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金亚科技在上周五发布的公告中称,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形涉及两种:因涉嫌欺诈发行;连续三年业绩亏损。此前,金亚科技在IPO申报材料中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营业收入及利润被证监会处罚。今年6月,金亚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等犯罪问题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时隔一天,*ST百特也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维持停牌状态,待法院对其作出有罪判决且生效后,依据新规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雅百特在2015年报虚增当期营业收入及利润被证监会处罚,今年7月,*ST百特因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证监会移交公安机关。



 



*ST保千、*ST抚钢、千山药机等也要悬



 



有报道分析指出,除了上述几家上市公司,A股涉及新规中“重大违法”情形而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的个股还包括*ST保千*ST抚钢千山药机等个股。



 



*ST抚钢11月17日发布重整进展公告,公司将于11月21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公司重组计划。公告同时表示,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公司存在 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的情况,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数据显示,*ST抚钢2016年以来均为亏损状态,截至2018年9月底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10%,已出现资不抵债。今年3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ST保千11月9日披露的公告显示,证监会对于公司涉及信息披露违规违法的调查正在进行中,如立案调查事项被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此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此前有报道称,11月15、16日,投资者诉保千里公司以及庄敏、蒋俊杰等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根据公开信息,迄今已有不少于947名投资者向保千里公司提起了索赔诉讼,索赔总金额不少于约1.94亿元。



 



而根据千山药机11月15日公告,公司面临两项可能被暂停上市风险:一是若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将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二是若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A股市场退市的公司有99家,因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退市的有49家,占比近一半,因吸收合并退市的有33家,因私有化退市的有9家,因暂停上市后未披露定期报告的有3家,证券置换的有2家,因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强制退市的分别均为1家。



提示:以上公司均可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适格投资者可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发起索赔诉讼,依法讨回全部或部分法定损失。 



【投资者起诉索赔应提供如下资料】



1、索赔股票对账单(需显示成交时间、成交价格、成交股数、对账区间)



2、沪市/深市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者股东账户信息确认单(盖券商业务章)



3、身份证复印件(可注明“仅供诉讼索赔使用”)



4、另页附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号或者微信号、通讯地址



 



【索赔流程】



查询适格索赔条件
》》》 收集证据邮寄材料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签约索赔委托文件 》》》律师代理提起诉讼



  



【小资料】上万股民获赔逾10亿元 130多家上市公司可起诉索赔



 



【股民必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投资差额和相应的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在我国已有近20年的历史。1999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相关条文规定: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03年2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为规范案件的审理制定的司法解释,从法院管辖、立案到法律适用等方面对该类案件的审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使案件审判做到了有法可依。



 



2003年以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机制日趋成熟,投资者索赔成功的案例逐年增多。东方电子案赔付受损股民4.42亿元、银广夏案赔付4.2亿元、万福生科案赔付1.79亿元、佛山照明赔付1.8亿元、大智慧案索赔总额破5亿……不完全统计,十多年来已有约200家上市公司被列为投资者维权索赔的被告,对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起诉索赔的投资者达数万人,诉讼总金额超过20亿。数十起已结案件中,约有80%以上的原告股民通过判决或者和解获得了现金或股票赔偿,赔偿比例大多在法院认定受损金额的30%~100%之间,平均约50%~70%,总获赔金额超过10亿元。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有130多家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其中大多数公司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对这些公司陆续提起了民事索赔诉讼,一些案件中公司实控人、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相关责任主体也被列为共同被告被连带追究赔偿责任,部分案件已有胜诉或和解判例;其余的正在接受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待进一步的行政处罚,处于索赔诉前准备即预征集登记阶段。曾经购买这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或拨打索赔热线提起索赔诉讼依法讨回损失。



 



【风险代理】  为了减轻受害投资者的负担,这类案件一般可采取风险代理制,获赔前可不收取一分钱律师费,所有差旅费由律师团队自行承担。而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依规在原告胜诉后予以返还。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当前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适格投资者切勿在沉默、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依法索赔减少损失的权利!

(来源:财源在线自媒体的财富号 2018-11-19 11:50)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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