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兵

2018年以来,A股市场退市公司明显增多,困扰A股市场多年的退市顽疾得到缓解。新年伊始,年报披露在即,*ST华泽*ST众和*ST上普*ST海润等多家*ST公司的退市风险开始显露。其中,*ST上普已于近日发布了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ST上普的公司公告显示,因公司2015、2016、2017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A股、B股股票已于2018年5月29日起暂停上市。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028,596.94元,且公司主营盈利能力在2018年第四季度没有明显改善,预计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业绩仍亏损,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实际上,连续的年报业绩亏损并不是*ST上普面临的唯一利空,根据上市公司的历史公告,2018年3月19日,*ST上普曾因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收到证监会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4号),并因此遭到股民的集体索赔,至今公告中的涉案金额粗略统计累计超过6500万元;2018年5月9日,就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不久,*ST上普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再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12月19日,*ST上普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处分,公司18名有关责任人被纪律处分。

时至今日,依然有受损投资者向记者咨询*ST上普被罚一案是否还可继续索赔。《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经咨询律师事务所了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5年3月21日-2017年1月18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1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都可对*ST上普发起索赔诉讼。有索赔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8@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此外,*ST上普在去年5月9日再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如果因此再度领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依旧可以上诉索赔,具体的索赔条件将以调查结束后的公布条件为准。

从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到因此遭到巨额索赔,再到又被立案调查,连续的利空打击早已使*ST上普疲惫不堪,从理论上来说,被立案调查的股票也存在被退市的可能性。如今在连续三年年报亏损的不利条件下,公司预计2018年年度经营业绩仍亏损,*ST上普的退市风险无疑大增。在此情况下,对符合*ST上普被罚一案的索赔条件,却尚未开始索赔的投资者来说,应尽早提交索赔材料,以便尽早达成维权目标,否则一旦*ST上普的退市程序启动,投资者的维权之路难免又添波折。

近两年来,“价值投资”的思想已经逐渐被股民接受并认可,*ST上普的前后事件再次表明,投资的标的应该是行业发展良好,公司势头向上的股票,“问题股”和基本面风险较高的股票还是少碰为妙。我国股民人数众多,无法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要求,“投资”或“投机”本就是个人色彩强烈的事情,两者的区别在股民心中或许也只有一线之间。本栏目组在此建议投资者,投资还是要以“价值投资”的思想为基础,如果当真不幸买到毫无征兆突然爆发的“问题股”,受损后也切莫放弃,依法维权将是帮助投资者拿回受损损失的不二途径。

(来源:红刊财经的财富号 2019-01-18 18:08)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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