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浪理论运行规则是指以波浪理论的观点分析和认识市场必须遵守的规则,在波浪运行中具有必然性特点的条款。如果抛开这些规则,就等于不是按波浪理论来认识和分析市场了。这些规则如下:

1、推动浪一般由五个次一级的波浪所组成。

2、调整浪由三个波浪或其变体组成,上一级调整浪由次一级调整浪三浪或其变体结构、组合结构组成。

3、在1、3、5三个推动浪中,第3浪(无论用算术还是百分比计算涨幅)绝对不是最短的浪。

4、第2浪的底不能低于第1浪的起点。

5、第4浪的底不能与第1浪的顶重叠。

6、浪4总是不能回调浪3的100%。

7、浪3总是会运行得超过浪1的终点,浪5也总是会运行得超过浪3的终点。(这条是波浪理论最有预测价值的内容)。

8、每个波浪由它所处的位置来决定它的浪级或者说规模。这为后市运行的规模、幅度判断和预测提供了最有价值的内容。

9、A、B、C三浪是一个完整的结构,A、C浪不可单独同级分解;B浪可单独同级分解,并并可多次分解。B浪也可在分解后的三浪中再次都分解,B浪分解也是一个完整的三浪闭合结构,调整调整演变过程中遵循此原则。

10、组合结构是一种蓄势结构,不改变其所处的浪级,常出现在推动浪的第2或4中,或出现在锯齿结构中的B浪。

(来源:波浪理论专家的财富号 2019-01-21 10:09) [点击查看原文]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