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报道,8月14日,光峰科技披露了一起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公告。公司曾在7月30日发布了科创板开市后首份诉讼公告。

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要求,因两次诉讼公告分别触及资产被查封或冻结、核心知识产权出现重大纠纷等条款,需要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对此,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科创板首份持续督导核查意见,再次引发市场对科创板持续监管制度安排的关注。

一直以来,新股发行中保荐代表人制度往往被诟病为“荐而不保”,持续督导也往往形同虚设。而这一局面,有望在科创板有所改善。

科创板已经成功开市并平稳运行一月有余,在此期间,大多数的公司都平稳无事,然而,光峰科技却因“官司缠身”成为最受关注的公司之一,其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以及持续督导制度因此被推到风口浪尖。

光峰科技其保荐券商华泰联合证券先后两次披露了核查意见。不仅对诉讼基本情况、对公司业绩影响进行披露,还就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科创板开市后首份风险类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可见,此次科创板持续监管对压严压实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绝不只是走个过场,说说而已,而是要落到实处。

科创板上市规则第三章专门对中介机构的持续督导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对于主板而言,保荐人的责任更大了,“蒙混过关”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

保荐人制度起源于英国AIM市场,且要求终身保荐。香港、新加坡等地也效仿英国建立了较为成熟的保荐人持续督导制度。

但是这一制度却长期处于徒有其表的尴尬境地中,传统IPO过程中,保荐券商会认为,成功将企业送上科创板就已经是送佛送到西,大功告成了。

即便主板对保荐券商的持续督导职责有着明确的要求,在实践中也往往流于形式,程序化、模式化程度严重。正如行业中大家都默认的一般,绝大部分的券商机构的人力与精力都被主要投放在IPO上,而对上市后的持续督导职责则是得过且过。

此次,华泰联合出具的持续督导核查意见无疑彰显了科创板强化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职责的决心,也给市场中的保荐人们敲了敲钟,把企业成功送上科创板可不是万事大吉了,以前那种只拿钱应付完督导期的情况在科创板是不太可能出现了,大家势必要打起精神全力履行好持续督导职责了。

还不赶紧

(来源:河马财经的财富号 2019-09-12 14:37) [点击查看原文]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