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哲 北京报道


央企混改正在加速推进。


10月14日,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三个增资项目。经过此次增资,中化集团将旗下能源、金融两大事业部的核心资源参与到混改之中。


中化集团内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对于中化旗下的企业参与混改,在领导层是有着一盘棋的整体考量的。参与多少、怎么参与这都需要因企而异。”


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推进混改的过程中,如何解决提升经营效率问题,做到“混”“改”并重,成为当前央企混改的重点。


三企业参与混改


据北交所披露的信息显示,此次增资涉及中化集团旗下中化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本”)、中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本投资”)和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能源”)三家子公司。


记者了解到,中化集团拟通过此次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此举被认为是中化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对于此次混改,中化集团方面表示,两年多来,各事业部按照集团既定部署,因企施策推进实体化和重组整合,加速对接资本市场,引入增量资源,为业务发展注入动力。此次混改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变,增强企业市场运作及拓展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事实上,中化集团的混改早已有迹可循。


2016年底,中化集团按照“小总部、大业务”原则,组建能源、化工、农业、地产和金融五大事业部。此次参与混改的中化资本、中化资本投资属于中化金融事业部,而中化能源则属于中化能源事业部。


2017年中化集团能源事业部将所管理的勘探开发公司、石油中心和泉州石化等相关企业整合,并于2018年6月完成股份制改造,成立中化能源。主营业务包括石油贸易、炼油化工、成品油分销与零售、石化产品贸易与分销、仓储物流、园区发展、能源互联网等业务板块。


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中化能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42.1亿元、4563亿元和2194.6亿元,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分别实现净利润51.1亿元、30.7亿元和17.5亿元。


除了中化能源外,此次参与混改的另外两家企业则属于中化金融事业部。在2018年,中化集团金融事业部先后组建了中化资本和中化资本投资,并以两家公司作为平台完成集团金融产业的股权重组工作。主营业务涵盖信托、融资租赁、财务公司、人寿保险、产业基金、商业保理、保险经纪、证券投资基金、金融期货、综合商务服务等。


据北交所披露数据显示,中化资本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4.3亿元,净利润21.8亿元。中化资本投资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19亿元,净利润9.66亿元。


金茂混改或可参考


记者了解到,中化能源本次募集资金是用于泉州石化现有设施扩建、新生产设施建设及下游销售、物流网络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等。而中化资本和中化资本投资募集资金用途表达较为笼统,显示为向下属企业增资并补充运营资金等。


至于此次中化集团混改的目标受让方,以及受让方对企业经营的参与度等问题,中化集团方面未作明确回复,仅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在北交所披露的增资信息中,也未就上述问题明确说明。


此前,谈及中化集团混改,中化集团董事长宁高宁曾表示,既要保持国有企业中化集团的控股地位,也要引进市场化机制,只有把这两个都做好,混改才具有意义。


而此前刚刚完成混改的中国金茂或许可以成为一个参考。


2019年7月,中化集团控股在港上市企业中国金茂在资本市场完成战略配售,市场化程度更高的中国金茂在混改过程中引入中国平安作为第二大股东。经过此次混改,中国平安对中国金茂的持股比例达15.2%,中国金茂第一大股东中化集团持股比例由49.71%降至35.1%,仍为控股股东。


中国金茂首席执行官李从瑞在2019年中期业绩会上表示,中国金茂的全面市场化是中化集团的一个方向。但中国金茂不管怎样混改,中化集团保持中国金茂控股股东的地位是不会改变的。


此外,记者了解到,参与混改的中国平安将不介入中国金茂的经营管理,只是财务投资角色。据了解,混改前,中国金茂就与中国平安在包括不动产、银行发债等方面有过合作,混改后,中国金茂还将跟中国平安的各个板块层面进行全面的对接。


与中国金茂的混改相比,此次参与混改的三家企业中,中化集团持股比例更高。记者了解到,中化能源的股东构成中,中化集团持股97.83%,中化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17%;另外两家企业——中化资本和中化资本投资均为中化集团全资子公司。


据北交所披露,此次参与混改的三家企业中,中化能源拟出让总股本的20%,中化资本和中化资本投资都将出让总股本的30%。


从现有的业务布局来看,此次参与混改的三家企业主要涉及能源和金融等核心资源板块,在中化集团中占据比较重要的地位。中化集团方面在谈及此次混改对两大业务板块的影响时,表述也不尽相同。


比如,在谈及中化能源混改时,中化集团方面表示:“本次中化能源引入外部投资者,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也有利于使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市场化,经营机制更加高效灵活。”


至于金融板块,中化集团方面则表示,两家平台将同时引入外部投资者,迈出混改及市场化发展的重要一步,以期通过资本纽带,吸引优质合作伙伴构建战略协同关系,优势互补、增量发展,加速产业金融战略落地。同时通过与市场更加紧密的对接,不断将高成长理念和市场化机制融入基因,充分实现市场化发展、市场化管理、市场化运营。


可见,无论是募资用途、持股比例还是合作形式,中化集团在能源和金融两个领域引入混改的态度均有所差异。


能源央企加快混改步伐


自2017年中国联通开启混改后,混改名单中的央企就与日俱增。


据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以穿透式统计口径统计,从2013年到2018年,央企混改企业的数量已经达到70%。在此期间,央企实施混改3359项,引入非公有资本超过9000亿元,各省区市实施混改企业超过5000项,引入非公有资本超过6000亿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曾表示,国企改革到2020年要取得突破性进展。


而在突破性进展的目标下,央企混改正在加速,特别是在能源领域,近期公布混改计划的不止中化集团一家。


10月17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混改增资信息。拟出让股权不低于25%不超过35%。9月12日,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发布混改增资信息,拟出让不超过20%股权。9月16日,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化湖北江汉石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增资信息,拟出让51%股权。


在10月18日召开的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专场推介会上,74个央企混改项目集中亮相,拟引入社会资本规模超2000亿元。其中,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重点领域的混改试点项目拟引入社会资本超300亿元。


对于央企混改加速,业内人士指出:“混改过程中,效益不佳的企业如何处置,如何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特别是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使企业更有活力,从而充分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将成为下一步混改的重点。”


而在央企参与混改的过程中,“混”只是第一步。彭华岗表示,混改不仅仅是变成混合所有制企业。真正要使得混改发挥有效作用,还要进一步突出“改”。比如对上市公司而言,推动进一步改革也是混改的重要内容。

(来源:中国经营报的财富号 2019-10-26 09:09)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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