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温馨提示:2017年12月12 日到2018年10月31日之间买入新光圆成(002147) 股票,并且在2018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以启动索赔程序!

2021年12月16日晚,新光圆成公告,公司累计收到43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722.94万元。其中已判决/调解7起诉讼,合计涉案金额15.03万元,已庭外和解撤诉19起,合计涉案金额1617.73 万元,其余诉讼均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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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8日,新光圆成(002147)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新光集团存在以龚某、刘某的名义成立三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新光圆成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8 号)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新光集团与 481 号计划、491 号计划、定众 1 号计划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新光集团未主动告知新光圆成其与三只资管产品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导致新光圆成 2016 年至 201
8 年期间有关定期报告未能如实披露上述一致行动关系及合并持股情况。

微小尺寸.png律师观点: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郭永莹律师表示,根据2022年1月22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啄木鸟证券卫士”已经陆续收到了投资者的委托,维权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相信不久的将来即可启动诉讼程序。

“啄木鸟证券卫士”会在官方网站上第一时间发布案件相关进程,希望投资者密切关注!

温馨提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及时联系“啄木鸟证券卫士”,我们将会全力协助你们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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