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闻出版署发布对游戏的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既然是真征求意见,那么我就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

1.对成年人玩游戏不应该限制,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只要不违法的事情,就有完全的民事权利。

2.成年人玩游戏是释放压力的一种方式,

3.玩游戏有利于人工智能的发展,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落后于美国,理应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发展人工智能。

4.游戏也属于第三产业,增加就业,在目前国家号召先立后破的情况下,不应该先把游戏破了,这样会增加失业率。

        以上是个人分析,不一定对,仅供参考。欢迎评论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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