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长时间还没完结!

飞凯材料遭“合同诈骗”案,距离水落石出越来越近了。

此前在3月19日晚间,飞凯材料公告称遭遇合同诈骗,涉及应收款余额达1.86亿元。当时公司称,下游客户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是由上游供应商鑫迈迪指定。

不过鑫迈迪负责人在3月2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否认了飞凯材料的相关说法,“当时他们来找我的时候,整个运作模式都制定好了,哪里是我指定的?”

3月21日,证券时报·e公司刊发《谁在说谎?A股1.86亿“合同诈骗案”持续发酵,供应商发声否认!》的报道,对飞凯材料公告所述内容提出质疑。

近日,飞凯材料披露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关注到媒体报道中出现了涉及该业务的相关讨论以及猜测。“随着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持续深入,公司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前述公告中部分信息存在被‘诈骗嫌疑人误导’等原因而造成描述不准确的情形。”

为此,飞凯材料就其中部分内容做出更正:删除了“鑫迈迪指定采购商”的相关表述。

飞凯材料在3月28日晚间披露的回复函中表示,公司关注到媒体报道中出现了涉及该业务的相关讨论以及猜测。公司基于当时所掌握的涉案信息,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合同诈骗暨收到立案决定书的公告》。“随着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持续深入,公司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前述公告中部分信息存在被‘诈骗嫌疑人误导’等原因而造成描述不准确的情形。”

为此,飞凯材料就其中部分内容作出更正:

更正前:“2021年6月起,飞凯材料及下属子公司与鑫迈迪,以及鑫迈迪指定的采购商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开展贸易合作,并分别签署相关合同。”

更正后:“2021年6月起,飞凯材料及下属子公司与鑫迈迪,以及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开展贸易合作,并分别签署相关合同。”

其中删除了“鑫迈迪指定采购商”的相关表述。(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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