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83亿是否成为广汇退市的阻却事由?

作者|陶瓷人73

阻却事由是一个法律术语,多用于刑法上符合违法构成要件,但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我在这里借用一下。

广汇汽车注册资本的确高达82.9亿,这是否可以成为阻止公司退市的合法理由?

答案是否定的!

的确,公司法规定以注册资本为债务补偿的底线。但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当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时,它只须在注册资本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而无须以股东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立法的目的是保护股东个人财产不受公司债务的无限追索。

然而广汇汽车并不是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组成形式是股份公司。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不限于注册资本。同时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的有限追索。

因此,广汇汽车的注册资本无论是83亿,或者是830亿,和公司是否退市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更不是阻止公司退市的合法理由。

如果你觉得以上证明不够充分,另外可以提供证明的是先前退市的庞大集团,其注册资本高达102亿,仍然难逃退市的命运。可见注册资本不成为公司退市的阻却事由。

据对汽车经销商的长期观察,虽然广汇和庞大并不构成财产混同、人格混同,也不构成关联公司。但是两家公司的遭遇的确出奇一致。

当前在油价高企下,对传统燃油车的经销商构成严峻挑战。不论公司如何谋求转型,其生产空间遭到新能源汽车的封杀是不争的事实。

投资者须对公司保壳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同时做好和公司共同面对长期困难的准备。

唯有先退市、刮骨疗毒才能王者归来,重新上市。

$广汇汽车(SH600297)$  $R庞大1(SZ4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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