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盛屯(SH600711)$  

近日,罗建欣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盛屯矿业证券虚假陈述一案,已经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加入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2022-04-26到2024-04-22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04-23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前,2024年7月31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盛屯矿业,证券代码:60071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4]4号)。 经查明,盛屯矿业及相关人员涉及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盛屯矿业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盛屯矿业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罗建欣律师表示: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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