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行业的税务难题在哪?

建筑行业从改革开放之后,就开始显露峥嵘,到了千禧年之后,发展的速度更是迅猛。不管是各类国民工程还是商业建筑,我国都无愧“基建狂魔”的称号。中国速度,一直是一个世界经济发展的奇迹。

但是,除开那些大型的国有型建筑企业,一般的建筑企业虽然也是获利不少,但是往往在税务问题上,有着不可言说的困难《伊河谈税筹》。


1:从上游采购的各类建材或者设备,部分是无法获取到成本发票的

2:各种机械租赁,若是在个人手中的,也无法获取成本发票

3:支付给工人、包工头、中间人的劳务报酬,无法获取成本发票

这些等等问题,都是很容易导致企业因为缺成本、缺进项引起的高税负问题。表面利润看起来可观,但这些税费,也着实让人头疼。在以往,很多建筑公司都采用“白条入账”“买卖发票”等形式来解决,但是“营改增”之后,金税三期的运营稽查下,这些行为已经行不通了。还这样做,无疑是在税负压力大的前提下,给自己的伤口在撒一层盐而已,严重的更是直接受到刑事处罚。《伊河谈税筹》


那为什么不试着改变一下经营模式呢?

比如,上游的材料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时,可以在这当中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让上游公司与这个个独做业务,然后个独再讲这批材料卖给建筑公司,给建筑公司提供发票。这样,利润就留在了个独里面,建筑公司也合理的取得了发票。

个独再享受核定征收,综合下来的税率仅为1.66%。像其他的设备租赁、劳务费用等问题,都是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解决的。需要专票或者普票,都是没有问题的。每家每年可以开500万以下,开户时法人也不需要到场,15个工作日就差不多解决了。

建筑公司一般都是在年终汇算时才想起来自己还有这么多的成本缺口,然后就在这段时间内扎堆解决,殊不知这也是一种潜在的风险。真有这方面的需要,为什么不均摊压力,从现在就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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