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省、市法院已判决或裁定玖富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我国山东、云南、河南等法院已判决或裁定玖富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其公司经营行为具有违法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鲁07执84号:“北京玖富普惠技术有限公司以其运营的平台在线吸收公众存款并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服务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营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通知》明确规定,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北京玖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恒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经营范围均不包括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其未经批准超越经营范围,直接从事或以债权转让等形式变相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为法律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所禁止。”

(二)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云05执381号:“本案中,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变相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且该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营业性、实质上已经构成了对我国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

(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执复333号:“本案中,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融资平台,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牟利,违反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上述《通知》的规定,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此行为不具合法性。”

    玖富这样一家已被多家法院定性为非法经营的公司,它的诈骗人数达34万人之多,被骗金额大390亿,大多数出借人因此一夜返贫,甚至家破人亡。就这样一家声名狼藉,罪恶滔天的公司,却在全国范围内,大势继续他的诈骗事业,而不被制止,这究竟是谁给了它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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