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贷出借人觉得,钱是通过平台借出去的,如果收不回来,平台理应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但是,通过起诉平台索赔却被法院判决败诉来看,出借人的想法并不能站得住脚。于是,有不少出借人又举报平台资金监管存在问题,对此监管部门也给出了回应。

例如,当玖富出借人向监管部门提起申诉后,北京银监局向出借人出具的《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告知书》明确指出:未发现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玖富平台充值资金未进入银行存管账户的情形。



根据国家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贷平台为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撮合。这些平台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很显然,平台并不是网贷债务方。既然网贷为信息中介费债务方,自然也就没有偿还出借人本金的义务了。

因此,出借人不管是起诉网贷平台,还是举报网贷平台,都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真正的回款之路,还是应该厘清债权债务关系,找准真正的借款人。这样出借人的起诉才会被法院支持,出借人回款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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