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收回欠款遭遇困境的大量民间借贷出借人而言,走司法途径起诉老赖已经成为实现回款挽损的必经之路:法诉逾期借款人是债权人的基本权利,在当下逃废债严重的情况下也能得到司法机关的有力支持,助力形成打击老赖的社会合力。

9月13日上午,在兴化法院执行大厅,一位出借人张某某向法院工作人员送上锦旗,以感激法院在打击老赖、追回欠款方面所做的努力。此前,被执行人曹某曾向张某某赊欠了一批蟹饲料,到了约定给付期限后,曹某因资金周转紧张,遂和张某某协商想通过分期给付的方式付款,并希望张某某能在利息方面适当让步。后来,因双方分歧较大,最终协商无果,张某某一纸诉状将曹某告上了法庭。可虽然有了判决,饲料款却一直没有着落。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工作人员立即对被执行人曹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曹某在无锡有一套房产。于是,法院冻结了曹某的银行账户,并查封了曹某位于无锡的某处房产,并在此基础上电话联系曹某还款。在强大的司法攻势下,借款人很快就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第二天,曹某便和张某某一起来到法院。原来双方已经协商解决了纠纷,被拖欠的饲料款也已全部履行完毕,两人今天是来申请结案的。

在民间借贷领域,尤其是当下正在清退中的P2P网贷行业,许多被执行人以为只要“赖”着,就能逃避执行、不用还钱。殊不知,只要你有财产,法院就可以给你“变现”——法律权威不容挑战,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情节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在当下司法机关打击逃废债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之际,老赖欠钱不还的道德和社会成本也越来越高,这就为玖富等网贷平台出借人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回款创造了有益环境。

不过,虽然法诉可以解决问题,但此前个别出借人选择起诉平台并无法理依据,因为根据法律法规,逾期不还的借款人才是法定的债务人,而玖富等网贷平台以互联网为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借贷关系的形成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中介性质的服务,只负责居间撮合交易,不对借贷交易达成后借款人的逃废债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更不具备为出借人偿还本息的法律责任。所以,搞清楚诉讼对象是法诉成功的前提。

疫情期间,老赖和反催收群体刻意歪曲解读政策,采用耍赖或恶意投诉等方式抗拒还债,甚至指导、煽动他人与平台对抗,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出借人的权益,而且也影响社会的正常金融秩序。因此,打击老赖已成社会当务之急。除了监管部门出台的整治措施外,也需要平台和广大出借人的积极配合。只有大家一起努力维护社会诚信体系,通过筑牢失信风险防范和强化法律威慑双重手段,才能共同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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