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标志着全国碳达峰事业进入了新阶段。随着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进,2022年已有10个省份陆续印发了省级碳达峰实施方案,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北京、上海、江苏、江西、天津和海南等,除黑龙江和辽宁,其余8个省的碳达峰实施方案均已公开发布。

据氢云链统计,8个公开发布的省级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平均值为17.14%,其中海南和上海的占比最高为22%和20%。8个方案均将氢能作为助力地方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技术之一,共提及“氢”84次,并在氢冶金、燃料电池汽车及加氢站、绿氢等方面存在共识。可以预见的是,两个未公开发布的和后续将要发布的省级碳达峰实施方案都将把氢能列入重点规划内容。8个省级碳达峰实施方案在氢能相关的内容如下所示:

《宁西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及“氢”23次

7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我印发了《宁西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在氢能方面,文件指出: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2.推进氢能应用示范建设。推进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进程,加快氢能替代,助力减煤降碳。以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新能源产业园为重点,推进规模化光伏制氢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实现以氢换煤。开展储氢、输氢、氢能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形成集群发展。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试点应用,促进氢能制输储用一体化发展。到2030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30万吨/年以上。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强需求侧管理和响应体系建设,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加氢站、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和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直流供电、“光伏+储能”5G基站、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等技术。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3.推动冶金行业碳达峰。鼓励氢冶金、废钢预热、复吹、冷却水闭路循环等技术应用,减少炼铁焦炭用量,提高炼钢转炉原料中废钢比重。

(五)交通运输低碳转型行动。

1.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加快轻量化挂车和智能仓储配送设备的推广应用。

4.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推进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2.加强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支持高等学校建设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专业。

3.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氢能、储能、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集中力量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高效光伏、大容量新型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创新。

《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及“氢”9次

7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指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3%;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确定的江西省目标值,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在氢能方面,文件指出: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促进工艺流程结构转型,推进风能、太阳能氢能等清洁能源替代。

5.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加大富氢原料使用,提高原料低碳化比重,推动化工原料轻质化。

(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广电力、氢燃料为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积极推进鄱阳湖氢能动力船舶应用

(七)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1.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聚焦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节能、氢能、永磁电机、储能、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深化研究。瞄准储能电池中关键基础材料,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发展氢能技术,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5.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鼓励省内重点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专业,构建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引进培育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专业化人才队伍。

《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及“氢”9次

8月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指出,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确保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在氢能方面,文件指出: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大力发展新能源。制定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有序推动“北方氢谷”和“长春-松原-白城”氢能走廊建设,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氢能装备、氢燃料电池研制,打造新能源装备产业链。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探索推广氢能等新能源交通工具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及“氢”15次

8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指出,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0%;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氢能方面,文件指出:

二、重点任务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深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壮大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循环再生利用、储能和智能电网、碳捕集及资源化利用、氢能等绿色低碳循环相关制造和服务产业。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加快研发应用新型炉料、天然气替代喷吹煤、富氢碳循环高炉、微波烧结等节能低碳技术,探索开展气基竖炉氢冶炼技术、碳捕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

(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浅层地热能、氢能、工业余热等多元化能源应用。

(五)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

2.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氢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持续推进液化天然气、生物质燃料、氢燃料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租赁汽车、市区货运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燃料、生物质燃料以及探索氢、氨等新能源在远洋船舶中的应用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港口岸电、机场地面辅助电源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2.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推进低碳冶金、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光储直柔”建筑能源系统、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技术创新。推进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

3.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十)绿色低碳区域行动

2.支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一岛一企”试点示范。探索开展低碳冶金、绿氢、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钢铁行业低碳前沿技术创新试点,打造钢铁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示范标杆。

三、国际国内合作

(三)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资源利用等领域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

四、政策保障

(二)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支持本市相关机构和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和推动节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及“氢”11次

8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指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2%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至54%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在氢能方面,文件指出: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安全高效清洁能源岛。

1.高比例发展非化石能源。建立制氢、储运氢及用氢的全产业链,打造一区(氢能产业先行示范区)、一环(全岛场景应用示范环)、多点(氢能产业发展落地平台)的氢能发展路径。

(二)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产业体系。

2.创新旅游低碳发展新模式。促进旅游交通低碳发展,在万宁、琼海、陵水、文昌等市县,开展氢燃料汽车应用示范试点

4.着力培育低碳高新技术产业。通过组合绿电制氢和捕集二氧化碳,探索开展二氧化碳制甲醇工程化研究,并上溯技术研发、设计、制造新型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

(四)构建低碳化海岛交通系统。

2.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应用。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船舶,加快电、等新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

(六)强化低碳科技创新支撑力。

1.加强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在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工业流程再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加强前沿探索与创新实践。

四、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专项工程

(二)重点园区低碳循环发展工程。开展化工类园区与绿色能源消费融合,重点推进绿氢化工示范工程建设

《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及“氢”7次

9月2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指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7%以上;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6%以上,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在氢能方面,文件指出: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运车辆和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打造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

5.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利用国家及天津市科技项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攻克低成本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制氢氢能冶炼、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储能、农业减排固碳等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十)试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

3.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绿色转型示范。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重点依托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片区,推动氢能产业集聚发展。鼓励钢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

《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及“氢”8次

10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指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在氢能方面,文件指出:

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构建绿色低碳经济体系

(七)强化低碳技术创新。围绕新能源利用、智慧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智慧交通系统、氢能、储能、建筑零碳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森林增汇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攻关,尽快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示范应用。

(八)积极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氢能、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六、推动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十六)着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推动氢燃料汽车规模化应用,逐步完善城市公路充换电和加氢网络。


八、创新区域低碳合作机制,协同合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二十五)推动京津冀能源低碳转型。大力开发区域风电、光伏和绿氢资源,研究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上网,扩大绿色电力消纳,助力张家口高标准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二十六)加强区域绿色低碳合作。推动京津冀规模化、协同化布局氢能产业,打造氢能产业集群,联合开展氢燃料电池核心技术攻关、新材料研发和商业化应用。

《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及“氢”4次

11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指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在氢能方面,文件指出:

(二)工业领域达峰专项行动。
3.推动重点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加强对氢能冶炼、非高炉炼铁及碳捕集与利用等低碳冶炼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三)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专项行动。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推进光热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非电化利用,加快推动氢能研究与推广应用。

(六)交通运输低碳发展专项行动。

2.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装备和设施应用。积极推广燃料电池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积极探索纯电动、油电混合、燃料电池等动力船舶应用。加快推动充(换)电和加氢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智能、生态化提升改造。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专项行动。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围绕太阳能光伏、智能电网、氢能、储能、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相关证券:
  • 氢能源(BK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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