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浪莎股份发布公告宣布郎朗、吉娜为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代言费275万(含税)。然而,1月4日,浪莎股份再次发布公告表示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上述合同。此举引发市场关注与猜测,尤其关于代言人的负面猜测层出不穷。

随后郎朗方晒出春晚彩排照,侧面回应相关传闻。浪莎股份则回应媒体,“合作未取消,只是相关条款发生变更。”该回应大众并不买账,舆情矛头由代言人转向浪莎股份。

信鸽舆情选取1月3日-1月7日全网提及“浪莎股份代言”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详细情况如下:

事件梳理

1月3日,浪莎股份公告与郎朗吉娜夫妇签订合作,并担任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同时合同包含特别约定郎朗吉娜夫妇作为公众人物一言一行必须保持良好形象,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损害甲方及甲方产品的任何行为。

1月4日,浪莎股份公告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与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形象代言人合作。官宣一天取消引发网友对于郎朗是否触碰红线的猜测。

1月4日晚间,郎朗发布微博表示参加北京卫视春晚的录制,侧面回应网友传言。

1月5日,浪莎股份回应媒体表示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1月5日,郎朗工作团队市场总监回应称," 这是在炒作,签的合约郎朗也不是代言人。"

1月6日,@浪莎袜业发布公开道歉信,表示在未与郎朗方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不详尽的内容对外公开披露,相关内容发布后便引致诸多的误会,期待接下来双方的合作。随后@郎朗中国音乐工作室转发该道歉信。

传播情况

1月3日-1月7日,全网提及“浪莎股份代言”相关信息3041条,从传播趋势看,传播高峰为1月5日,1月6日后舆情热度趋于平缓。

 

从分布情况看微博平台为主要传播渠道,具体来看有两个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分别为#浪莎回应郎朗吉娜代言一日游#、#浪莎发文向郎朗吉娜道歉#。

 

据知微舆论场数据显示,#浪莎回应郎朗吉娜代言一日游#话题1月5日9时16分上榜,在榜时长4.8小时;#浪莎发文向郎朗吉娜道歉#话题1月6日20时34分上榜,在榜时长11.9小时。后者虽在榜时长较长,但上榜时间在晚间,热度不及前者。

(图源知微舆论场)

媒体报道情况

根据记者报道角度,我们选取了部分主流媒体报道。从报道主体看,除《红星资本局》发布的报道《郎朗吉娜“代言一日游”?盘点郎朗商业版图 去年获轩诗尼、蒙牛奶酪等代言》以郎朗为主之外,其余报道主体均为浪莎股份。具体报道点集中在浪莎股份业绩下降、经营模式质疑、产品质量问题、营销炒作、曾因传销被罚等。

自媒体评论

港湾商业观察评论:代言人一日游的荒诞,似乎说明浪莎股份在内部治理,包括公告发布方面,如同小孩子过家家,颇为荒唐。

紫竹商业评论:浪莎郎朗夫妇合同一日游事件,掀开了整个明星代言领域的遮羞布,虽然疫情正在恢复期,但是,企业营销代言模式早已悄然改变,在各种新媒体营销占据主流渠道的如今,传统的明星代言模式到底还好使不好使?如何量化代言带来的营销流量,肯定又会引起新一轮讨论,甚至C端产品的传统营销模式,是否需要更新升级,都将是主要话题。

舆情总结

本次事件当事人双方均为影响力较大的主体,且涉及娱乐圈公众人物,关注度较高。另外,此次浪莎股份两份公告间隔时间仅为“一天”,行业罕见,因此“代言一日游”成为传播主要关键词。

从浪莎股份的公告内容看,第一份公告披露了合同金额以及针对公众人物的特别约定,第二份公告披露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合作。在第二份公告发出后,由于传播过程中出现了断章取义的情况,忽略了“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信息。公众基于第一份公告中特别约定的部分,产生了大量的对于郎朗吉娜夫妇的不实猜测。

随着舆情扩散,浪莎股份回应多家媒体表示“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回应也成为舆情转折点,矛头由郎朗方转向浪莎股份。

本次事件双方均未“捞到好处”,郎朗方声誉受到了较大影响。且郎朗方此前曾因“给英国学校捐赠钢琴”、“吉娜孕期秀身材传播身材焦虑”等事件被公众批评,观众缘不佳,此次事件的出现再次让观众缘“减分”。

浪莎股份则因为不严谨的“骚操作”被媒体扒出过往负面以及欠佳的发展现状,声誉同样受到较大冲击。投资者方面,质疑浪莎股份内部管理混乱,股价方面受到影响。除此之外,品牌代言人代表了企业的文化调性,郎朗吉娜作为代言人,不佳的风评可能无法带来企业所期望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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