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则基于《SOLO交易系统v4.5.4》《SOLO交易法则(22年11月修订)》制订和修订。

1. 总体思想

1.1 本法则基于SOLO交易系统v4.5.4,其系统分类是“波动型交易系统”,基本假设是“趋势会延续”,核心思想是“价格决定状态,状态决定对策”,总体策略是“空头先卖后买,多头先买后卖”。

1.2 接受市场的随机性,跟随、应对、不预测、不选择。

1.3 做好风险管理的同时,认清风险亦是收益。

1.4 在交易法则约束下应变,不拘泥于机械的规则和原则。

1.5 与时间做朋友。

2. 交易法则

2.1 交易级别判定法则

(1)选取一段“明显”的上涨(或下跌)趋势,其中回踩(或反抽)所至的支撑(或阻力)位与交易系统计算出的买价(或卖价)拟合度较好的级别作为该品种大级别,比大级别偏小的级别作为中级别(若有)和小级别。

(2)大级别判定多空及边界,输出边界价和斩仓价;中级别(若有)判定较大级别分歧,输出分歧价(同时也是开仓价)和较大级别开仓价;小级别判定较小级别分歧,输出分歧价(同时也是开仓价)和较小级别开仓价。

(3)起始价为当前波段的大级别最优对手收盘价(或开盘价)。

(4)若交易品种(如某些商品期货)使用两个交易级别,其交易级别固定;若交易品种(如股指期货)使用两个以上交易级别,在较小级别出现分歧后,交易级别提升至较大级别直至分歧解除。

2.2 交易周期判定法则

(1)按上述交易级别判定法则,观察同一多空状态下的一段时间内价格运行情况,选取与交易系统给出的两个周期中拟合度较好的作为该品种周期。

(2)一般情况下,交易周期的重要程度低于交易级别。

(3)一般情况下,某个交易品种的交易周期固定。

2.3 开仓法则

(1)确定交易品种的交易级别和周期。

(2)按附表所示的价格法则依次进行小级别开仓(仓位P1)、中级别开仓(若有,仓位P2)、大级别开仓(仓位P3)和分歧价开仓(仓位P4)。其中,P1≤P2≤P3≤P4。

(3)因跳空、主观感受等原因应开未开的仓位,可在开仓价外(更优成本价)补足。

(4)不进行主观开仓。

2.4 平仓法则

(1)一致平仓:一致状态下,在起始价全平。一致平仓后,按开仓法则重新进场。

(2)分歧平仓:分歧(或疑似分歧)状态下,按附表所示的价格法则分步平仓。分歧平仓后离场,直至分歧解除。

(3)边界平仓:边界(或疑似边界)状态下,按附表所示的价格法则全平。边界平仓后离场,直至分歧解除。

(4)斩仓平仓:单边(逼仓)状态下,在斩仓价全平。斩仓平仓后,视为转势。

(5)主观平仓:作为保留交易灵活性的手段,一般不采用。

2.5 分歧解除

根据新最高价、新最低价、新起始价、新开仓价和新分歧价综合判断,疑似分歧(边界)按分歧(边界)处理。

3. 适用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

(1)部分股票;

(2)股指期货;

(3)商品期货:苯乙烯、乙二醇、甲醇、液化气、鸡蛋、淀粉、玉米……


附表一:股指期货价格法则

因使用三个交易级别,故股指期货存在较大(大中)级别和较小(中小)级别的嵌套结构。在较小级别出现分歧后,交易级别提升至较大级别直至分歧解除。

附表二:商品期货价格法则

带*的法则适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乙二醇、甲醇……

交易无非就是一个模式下的重复劳动,但系统的建立与交易法则的执行建立在多因素基础之上,吾之蜜糖或是彼之砒霜,本文内容仅提供一种交易思路,其中细节期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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