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每日经济新闻”9月18日报道,上市公司永悦科技(603879.SH)今日早间公告,鉴于有关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下称“永悦智能”)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平舆畅达”)一致同意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双方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而此次公告所涉事件就是之前网络上热议的“河南一县属国企3亿买五千台无人机”。

据了解,今年8月28日,永悦科技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在上述公告中,永悦科技称其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舆县畅达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销售5000台无人机,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迅速引发舆论关注。而面对舆论质疑,9月4日,永悦科技发布澄清公告,称平舆县畅达公司向其子公司采购无人机为农业植保无人机,而非用于机场运营。

然而,永悦科技描述的上述情况,却并非整件事情的全貌。在发布解除合约公告的当日,该公司还发布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控人收到江苏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其中披露了更多关于此次事件的细节。

公告显示,在签署无人机销售合同的同日,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而永悦科技既未在2023年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23年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因此被江苏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价值3亿元的重大合同告吹,9月18日,永悦科技开盘即一字跌停,截至下午收盘仍未打开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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