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美就气候变化达成共识

事件1:11月15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公开发布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声明指出,中美两国决定启动“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工作组”,开展对话与合作,以加速21世纪20年代的具体气候行动。

事件2: 1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知》。

事件3: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水平根据煤电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逐步调整。

二、热点解读

1、11月15日,中美联合发表《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声明指出:中美两国决定启动“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工作组”,工作组将聚焦联合声明和联合宣言中确定的合作领域,包括能源转型、甲烷、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低碳可持续省/州和城市、毁林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主题。

其中,在能源转型方面,中美两国将在工作组下重点加速以下具体行为:

1)两国支持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宣言所述努力争取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增至三倍,加快两国可再生能源部署。

2)双方同意重启中美能效论坛,以深化工业、建筑、交通和设备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政策交流。

3)中美两国计划重启双边能源政策和战略对话。

4)两国争取到2030年各自推进至少5个工业和能源等领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大规模合作项目。

本次谈判中,中美就气候变化达成多方面共识,两国关系释放积极信号。11 月 30 日至 12 月 12 日,2023 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 28)将在阿联酋迪拜召开,大会将对各国在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取得的进展进行首次盘点,并制定下一阶段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此次中美会谈达成的积极共识向 COP 28 释放了积极信号,有望推动两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进一步合作,例如缓和美国对中国光伏制造的贸易限制以及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装机量等。

近几年由于地缘政治因素影响,中国光伏产品进入美国市场难度大,存在“双反”税、201/301关税等一系列实质性障碍,但长期看中美在碳减排方面的合作大于竞争,高能源价格也不利于美国通胀下行,因此,在近期中美高层互动频繁背景下,市场期待会谈后中美光伏领域合作趋向开放,中国组件厂商有望享受美国市场低基数高增长。9月以来,中美在气候、新能源、电动车等领域频繁磋商,此次中美双方达成共识,有助于提高A股市场对于新能源板块的预期,对市场形成积极影响,对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领域以及新能车等用电领域产生进一步拉动作用,助力相关产业链技术出口。基于在风电光伏设备方面的技术领先优势,中国厂商有望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过程中充分受益,进一步提升全球份额。

经一年多时间调整,光伏板块股价已对产业链价格下行、需求增速放缓等悲观预期有充分反映,若后续在供给端和需求端有一定积极催化,驻底情绪有望夯实,或将出现修正过于悲观预期的阶段性机会,建议持续关注业绩空窗期的行业边际变化,尤其是供给端政策力度和海外需求边际变化,等待基本面是否兑现,若确有落地,已有大规模TOPCon先进产能的一体化组件厂商和在美有产能/市场布局的企业有望受益。

2、1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知》。本次通知是2023年2月3日工信部等八部门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和细化,试点期为2023—2025年,通知中确定了北京等15个城市为此次试点城市,鼓励这些城市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具体来看,本次通知中明确了多个定量目标,包括:

1)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推广对象包括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领域,目标数量为60+万辆;

2)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计划建设70+万台充电桩,0.78万座换电站;

3)推动新技术和新模式发展目标包括,加快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换电等应用,V2G、光储充放等车网融合技术示范,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有提升且示范规模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实现新突破,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率逐步提升并实现上车应用。

随着全面电动化试点的开启,新能源的渗透率有望进一步加速。从试点城市来看,覆盖全国15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等新能源车发展较快的地区和一些新能源汽车发展稍慢的地区,有望探索出可全国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从而加速新能源渗透率提升。从方向来看,本次试点城市给出了具体的充电桩、换电站建设目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望提前。

此前市场对2024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市场增速放缓表示担忧,此次试点规划的落地将对 2024 年需求贡献稳健增量,建议关注公共领域充电桩布局领先的企业、大功率直流桩占比高的整桩企业、超充桩带来的液冷模块、液冷枪线等技术升级方向、预期较低的换电板块。

3、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这是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后,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容量电价意味着在发电机组能够以装机容量为基准获得额外收益。迅速发展的新能源对电网提出了高要求,火电受天气影响小,相较风电和光伏发电更稳定,能够保障顶峰的电力供应。

煤电容量电价是调整电价结构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快速推进,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而容量电价体现了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现阶段,我国仍然主要以煤电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煤电容量电价化解煤电与新能源间“此消彼长”的发电矛盾问题,适应了我国新能源发展迅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现实状况。煤电容量电价的实施有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保障我国电力系统中有充裕的有效容量,从而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煤电容量电价政策的正式出台,充分认可煤电的调节价值,稳定煤企的盈利预期,将有利于保障电力系统长期容量充裕性,并提供有效的发电投资信号,为新型电力系统的转型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容量电价利好电力企业,将增强火电企业新建火电机组的意愿,助力火电在角色转变中获得稳定预期回报,为煤炭行业需求打开了向上的空间。看好2024年综合电价水平保持稳健,提振火电业绩、估值表现,建议关注高成长、模式优的细分领域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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