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明星电力”)发布公告称,将第二次以公开挂牌方式打包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龙公司”)全部46%股权和全部债权1.21亿元。

事实上,明星电力早前已于2018年12月24日将上述股权和债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首次挂牌,挂牌底价约1.576亿元。然而,直至2019年12月23日,未产生意向受让方。

那么,明星电力因何执意转让华龙公司股权和债权?此次公开挂牌是否能求得意向方?

(文丨本报记者 李玲)

净资产评估值为负

挂牌价却超1亿元

资料显示,此次交易标的华龙公司于2004年成立,主营业务为水利、电力、宾馆、旅游产品投资开发、各类电力设备及建筑设备租赁等。

值得注意的是,华龙公司近三年负债高企,净资产全为负值。公告透露,2017—2019年,华龙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01万元、1361万元、1552万元,净利润272万元、260万元、337万元;截至相应年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30亿元、2.16亿元、2.18亿元,净资产分别为-637万元、-376万元、-40万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华龙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21679万元,评估价值17815万元,减值额3864万元,减值率17.82%;总负债账面价值21762万元,评估价值21762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82万元,评估价值-3946万元,减值额3864万元,减值率4687%。

但明星电力表示,对本次交易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股权和债权打包转让挂牌底价为1.36亿元。其中,股权挂牌底价1500万元,债权挂牌底价1.21亿元。若产生竞价,则债权价格不变,溢价部分纳入股权价格。

净资产评估值为负近3000万元,46%的股权转让为何仍能挂出1500万元价格?此前挂牌一年后流拍,又是为何?

记者查阅明星电力一年多前的首次股权挂牌转让公告发现,上次公开拍卖时,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华龙公司的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评估结果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37.1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857.55 万元,减值额4220.43万元,减值率662.42%,而彼时的挂牌转让底价为15763万元,其中股权挂牌底价3036万元,债权挂牌底价12727万元。

对比可发现,第二次挂牌转让时,华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的亏空均有所减少,但却给出更低的挂牌底价。

接手十年

净资产“一落千丈”

对于转让华龙公司的目的,明星电力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转让有利于公司化解风险,盘活资金,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取得的转让价款将用于电网和水网投资建设,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明星电力独立董事也表示,本次转让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化解投资和资金回收风险。

资料显示,明星电力于1988年成立,主营业务包括水力发电、电力销售和自来水生产、销售,目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20.07%股份,是其第一大股东。年报信息透露,公司在四川省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安居区拥有完整的供电网络,网内水力自发电量全部上网销售,不足部分通过下网关口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销售。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和自来水经营业务,经营利润主要来源于自发上网电量、售电量、售水量的增长。

以水力发电为主营业务的华龙公司,为何被排除在明星电力长远规划之外?

历史资料显示,明星电力于2009年受让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岷江水电)持有的华龙公司46%股权,彼时岷江水电力与明星电力控股股东同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根据彼时岷江水电关于股权转让的公告,岷江水电转让华龙公司股权是为了加快公司灾后重建工作,缓解重建项目资金的压力。经评估,截至2009年3月31日,华龙公司账面总资产为15720.203万元,账面净资产3526.237万元,评估总资产价值16658.54万元,净资产价值4464.57万元,每股净资产为1.12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1.20元,最终成交总价款为2208万元。

此外,由于岷江水电已向华龙公司提供融资3520万元。明星电力受让标的股权后,同意承继股东的融资义务,以债务转移方式偿还岷江水电向华龙公司的上述融资3520万元及利息,上述欠款的本息由华龙公司偿还明星电力。

十年前以2208万元接手华龙公司股权,十年后华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2万元,评估价值为-3946万元。

记者致电明星电力董秘办,想就相关问题以及华龙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解,但电话并未被接通。

标的公司发电量

占比超10%

根据明星电力年初公布的2019年业绩快报,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0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49%;营业利润1.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77.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2.89亿元,比报告期初增加4.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3.51亿元,比报告期初增加5.36%。

明星电力称,2019年公司上网发电量7.11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9.57%,销售自来水4005.68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5.38%。因此导致经营业绩有所增长。

本次要转让的华龙公司对明星电力经营贡献如何?

明星电力近日发布的2019年经营数据显示,公司本部(遂宁地区)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1.558万千瓦,为水力发电,生产的电力在公司自有的供电区域内销售,去年自发电量实现售电量6.4亿千瓦时,售电量22.11亿千瓦时;华龙公司所属的炉城电站发电机组装机容量3万千瓦(公司权益装机容量1.38万千瓦),为水力发电,生产的电力销售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客户,2019年自发电量8159万千瓦时,上网电量7662万千瓦时。

仅就自发电量来看,华龙公司所属电站发电量在明星电力总发电量中占比约11.2%。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半年报中,明星电力披露了9家其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其中仅华龙公司一家为发电业务,其余为供水、燃气、酒店、矿业、工程设计和施工等。而在重大关联交易的说明中指出,公司以0.37元/千瓦时的价格向控股股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产品;控股子公司华龙公司以0.29元/千瓦时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

明星电力二次挂牌出售华龙公司股权和债券是否能够顺利?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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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

看看明星接手华龙的前世今生~



2024-03-05 14:27:23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35万元专利之一~~



2024-03-05 16:44:36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尊敬的董事会: 2023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你确定无重大遗漏?你确定承担法律责任?!


2024-03-07 13:59:57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以这种表演的形式展现我们公司各部门2023年的工作成绩,很新颖,也很鼓舞人心。”





2024-03-14 09:55:31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600101:明星电力关于预计2019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交易(公告日期:

2019-03-29) 600101:明星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日期:2019-03-29)

这个决议的提出与通过,并没有通过股东大会!

2018 年 12 月 26 日 00:00 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 24:00 期间,公 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 20.30 亿千瓦时,预计金额 72,500 万元。 2018 年 12 月 26 日 00:00 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 24:00 期间,华 龙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 0.70 亿千瓦时,预计金 额 1,470 万元。


表述1: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 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述2: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上述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 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小结:这就是低卖高买的过程,但是明显是侵害了普通投资者利益!只保护了关联股东的利益,当时能源报记者就提出了质疑,并且引用了(值得注意的是)。 如果华龙不破产,未必有人关注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决策流程包括:关联董事或股东应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或股东进行审议并投票;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还需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对外披露关联交易信息。

2024-03-13 22:26:01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网上搜索: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数据可以查到(2020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也基本可以肯定是直到(华龙公司破产)依然生产的电力销售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客户。是不是可以认定(该等关联交易在一直持续)那么这个决议后的关联交易是否涉嫌掏空上市公司?!

2024-03-13 23:10:29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因只有0.7亿千瓦时的售电记录,后期再无具体数据,那么4年计,接近3亿千瓦时,差额也高达2000余万 而且(2018 年 12 月 26 日 00:00 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 24:00 期间,华 龙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 0.70 亿千瓦时,预计金 额 1,470 万元。)1470万卖了07亿千瓦时大概不是0.29吧,而是0.21千瓦时???(中间是否有其他费用咱是不知,我不是专业人士,无法判断,有业内专业人士请指教)

2024-03-13 23:34:34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我查了一下公司资料对比下:当时参与表决的董事和回避表决的董事,目前只有回避表决的:蒋毅;四川省电力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中心资本运作处处长,还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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