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你公司提交公告称,拟以现金 4.55 亿元收
购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诺资产”)持有的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财富”)90.20%的股权,标的评估增值率为 46.39%。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公告显示,云财富主营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以及交易所的手续费返还、利息收入以及现货交易收入。2021 年至 2023 年 1-11月,云财富分别实现净利润-1136.37 万元、-5574.22 万元、-3678.53万元。公司称拟收购期货行业优秀的企业,主要是为公司提供更为全面和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达到产业链整合,优化供应链等目的。
请公司:(1)结合经营模式、盈利模式等,说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业务的协同性;(2)说明标的公司净利润连续亏损的原因,是否属于期货行业优秀的企业;(3)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战略等,说明跨界收购连续亏损标的是否有利于公司产业链整合、
优化供应链,是否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72 亿元,同比下滑 2.92%,归
母净利润 2731 万元,同比大幅下降 92.25%,扣非净利润亏损 1.34亿元,由盈转亏,业绩承压。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9.52亿元,同比下降 41.30%,带息负债 55.63 亿元,同比增长 13.39%,同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为 69.95%,公司债务压力及控股股东资金压力较大。
请公司:(1)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债务情况等,说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2)说明控股股东、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是否存在其他相关安排等。
3.截至 2023 年 11 月 31 日,标的公司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3.54 亿元,增值率 1.00%,而市场法评估结果为 5.04 亿元,增值率达 46.39%。本次交易评估采用市场法,交易对方旭诺资产未进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请公司:(1)补充披露市场法的可比公司、可比交易、以及相关评估重要参数和关键假设,说明市场法评估价值明显高于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高溢价收购未安排业绩承诺和补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安排是否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并支付了 8000 万元作为尽调的定金。公司未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第 6.1.2 条的规定及时披露该交易,迟至 2024 年 4 月 9 日才予以披
露。
请公司:(1)说明前期未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规避重大交易相关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相关责任人在此期间开展的具体工作,包括内部决策流程机制及执行情况等;(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事项是否勤勉尽责明确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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