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吉林高速的现金分红问题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该公司因为多年的不分红及低分红,而被舆论称为是“铁公鸡”。

这一次,吉林高速的现金分红问题之所以受到关注,源自于该公司4月12日晚间发布的2023年年报。在这份年报里,该公司推出了“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样是在这份年报里,该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46亿元,同比增长38.84%。

一方面是公司利润大幅增长,另一方面在利润分配时,公司却对投资者一毛不拔,吉林高速的这一份年报无疑是捅了市场的“马蜂窝”。毕竟近期现金分红问题一直都是市场关注的一个风口,毕竟3月6日,证监会主席吴清上任后的首次露面,就提到了现金分红问题,表示对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我们还将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硬措施,包括限制控股股东减持、实施ST风险警示。吴清还表示要推动有条件的公司一年多次分红,特别是鼓励春节前分红。

而4月12日当天,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又明确提出“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将对现金分红的重视上升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

在这种背景下,吉林高速却推出了“不分红不送转股”的不分配预案,该公司的这种做法无异于“顶风作案”,不识时务。这就难怪上交所坐不住了,于4月14日,火速向吉林高速下发了关于其利润分配的监管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在2019年至2023年五年间,吉林高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0.99亿元、3.18亿元、3.94亿元、5.46亿元,连续五年盈利、连续三年盈利增长,累计盈利15.46亿元。但这五年间,吉林高速现金分红比例却只有0%、0%、10.18%、0%、0%,仅2021年度低比例分红3240.95万元。最近两年更是盈利超9亿元,却零分红。

面对上交所的监管问询,同时也面对市场舆论的压力,吉林高速最终还是决定派发现金红利。 吉林高速4月18日晚间披露,拟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亿元(现金分红比例31.14%),所需现金分红资金由吉林高速流动资金解决。就这样,“铁公鸡”终于拔毛了,这可以视为是管理层现金分红政策的一场“胜利”。

但这一场现金分红政策的“胜利”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或者说,“铁公鸡”拔毛了,中小投资者又能得到什么呢?这无疑是值得市场关注的一个问题,甚至是值得市场对现金分红政策思考的一个问题。

实际上,吉林高速现金分红的最大受益者是其大股东。其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35%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吉林高速14.04%的股份。吉林高速分红1.70亿元,两大股东分别拿走0.924亿元和0.239亿,共计拿走了1.163亿元,占整个分红金额的68.39%。剩下的0.537亿元,才是中小股东的。所以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现金分红虽然名义上是为了保持中小投资者利益,但实际上中小投资者得到的红利很少,真正是“为客杀鸡”,大股东才是真正的受益者,现金分红政策真正保护的是大股东的利益。

不仅如此,吉林高速每股分红0.09元红利,也是中小投资者得不到的。虽然一旦该分红方案实施,吉林高速确实要拿出每股0.09元的红利出来,但市场经过除息处理之后,投资者一分钱也得不到。比如,4月19日吉林高速股价为2.60元,假如这就是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一旦分红除息,其除息日的初始股价就会变为2.51元。二者之间相差的0.09元钱就是每股红利。投资者没有因为现金分红而增加收益。

相反还会带来投资损失的增加。因为0.09元的红利还要征收红利税,假如红利税率为10%,那么投资者还要每股缴纳0.009元(约为一分钱)的红利税,这一分钱的红利税就是因为吉林高速现金分红而带给中小投资者的损失。

所以,尽管吉林高速最终拔毛了,不当“铁公鸡”了,但中小投资者却并没有从该公司的现金分红中得到回报或收益,相反还会每股亏损大约一分钱的红利税。这样的结果恐怕不是投资者所愿意看到的,也有些出乎管理层的意料之外。所以现金分红对于中小投资者有多大的意义,这个问题是值得市场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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